扬电科技:独立董事2021年述职报告(都有为)2022-04-12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述职报告
都有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
度的规定,在 2021年工作中,本人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
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1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2.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都有为 5 0 5 0 0 否
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该会议。
二、2021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
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 1.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会第九次会 2.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1.3.16
议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021.6.28 会第十一次
会议
1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
见
第一届董事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
2021.8.24 会第十二次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会议
3.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 1.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10.26 会第十三次
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下设
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参加提名、审计委员会审议,积极履行
相关职责。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一次提名、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公司《董事
会提名、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并研究了相关事项,讨论并审
议了《关于聘用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
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
2
2021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
求,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都有为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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