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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电科技: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0  

                          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5
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 8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8,400,000.0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
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8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
        除权日(除息日):2022年5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2年5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014                   程俊明
    2          03*****576                   赵恒龙
    3          08*****997      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9日至登记日:
2022年5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
联系人:仇勤俭
电话:0523-88857775
传真:0523-8885777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