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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电科技:第二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26  

                        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 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江苏泰

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公司章程》认可的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名。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程俊明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逐项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的内容和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

注册的批复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后,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方式

    (1)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

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

方式如下:

    ①派发现金股利:P1=P0-D

    ②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③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

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100.00 万股(含本数),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

行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

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1,000.00 万元

 (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新型高效节能输配电设备数字化建设项
 1                                             25,751.74        25,700.00
       目
       储能及新能源箱式输变电系列产品智能
 2                                             10,388.83        10,300.00
       制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1,140.57         51,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

 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

 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制订的《江苏扬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制订的《江苏扬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

报措施的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

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与柏纬(泰州)铁

工有限公司签署《土地厂房转让合同》,以 5,680 万元的价格向其购

买其位于泰州市姜堰区天目西路 688 号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所有

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房产总建筑面积 25,737.08 平方米,国有土地

使用权面积 64,964 平方米。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同时,在上述授权范围内,

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书面授权之人士,决定、办理

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相关授权事项具体如

下: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
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条款及配套文件进行修

订、调整和补充;

    2、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

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决

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

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

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决定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募

集资金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外;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

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回复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问询问题、反馈意见;

    5、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监管部门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

报酬等相关事宜;

    6、在监管部门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的情况下,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

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
外;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延期或终止实施本次发行事宜;

       8、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

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股票登记及挂牌上

市等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

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第 3 项、第 8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

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拟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5:00 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