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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电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4-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扬电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亦潇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熠昊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郑瑜、徐亦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2023 年 4 月 1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检查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3)查阅上市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记录、决议;
 (4)查阅上市公司关联方与关联交易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检查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3)核查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的合规性;
 (4)查阅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
 (5)查阅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
 (6)查阅上市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和执行情况。


                                      1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执行情况;
(2)检查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工厂、主要经营办公场所;
(3)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核查信息披露是否与实际情况
一致;
(4)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制度等有关文件;
(5)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相关信息、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相关报道;
(6)查阅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核查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
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
                                                         √
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了解上市公司的资金管理

                                    2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2)查阅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
(3)查阅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合同、凭证、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了解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及其执行情况;
(2)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
(3)抽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大额合同及其资金使用的审批单、付款凭证等;
(4)查阅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5)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
(2)查阅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治理层、管理层、股东等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了解承诺的履行

                                    3
情况;
(2)查阅上市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的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等资料。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治理层、管理层等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并核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3)查阅上市公司关于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等其他重要事项的相关合同、凭证、
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
(4)查阅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网络搜索相关媒体报道。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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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亦潇                     吴熠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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