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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电科技:独立董事(郭民)2022年述职报告2023-04-25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
 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担任独立
 董事职务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2022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2.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五次董事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郭民           5          1            4             0         0         否

      3.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两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均发
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22.6.8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2.7.21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2.8.19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第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
  2022.11.24       会第五次会
                              意见
                       议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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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
                         见
                         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
                         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第二届董事会以来,本人两次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并研究了相关事项,讨论并审议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经常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
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发
挥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献良策。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
保护社会公众和股东权益的自觉意识。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
     2022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年,本人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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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郭民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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