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4 号)同意注册,扬电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8.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9,0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40,374,311.31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28,675,688.6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867.57 1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B1 742.40 截至期初累计 利息收入净额 B2 63.78 发生额 补充营运资金 B3 8,000.00 项目投入 C1 2,701.9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7.78 项目投入 D1=B1+C1 3,444.36 截至期末累计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1.56 发生额 补充营运资金 B3 8,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B3 1,514.7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514.77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2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115720129059999966 专用账户 15,142,604.89 - 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23900093810816 专用账户 5,149.99 - 公司泰州分行 合计 15,147,754.8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2,867.57 万元少于《江苏扬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9,805.98 万元,公司同时建设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和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 资金不足。2021 年以来,国家推行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变压器市场迎来较大 增长,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公司加快变压器技改和扩能项目的建设进度,需要 资金的投入。因此,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8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终止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时将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50.00 万元、银行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的净额 36.66 万元合计 1,586.66 万元,用于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 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扬电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扬电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亦潇 吴熠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附件 1: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867.5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01.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5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5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44.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05%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分变更) (1)[注 1] (2) (3)=(2)/(1) 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 2023 年 6 月 30 日 6,396.24 不适用 否 22,132.58 4,867.57 2,701.96 3,444.36 70.76 否 非晶变压器技改 [注 2] [注 3] [注 4] 与扩能建设项目 高端非晶、纳米 晶产业研发中心 是 7,673.40 [注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8,000.00 8,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39,805.98 12,867.57 2,701.96 11,444.36 88.94 6,396.24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39,805.98 12,867.57 2,701.96 11,444.36 88.94 6,396.24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 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 资进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6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自公司 2020 年 4 月 13 日一届五次董事会起,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58.50 万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58.50 万元。2021 年 8 月 30 日,本公司将应置换金额 358.50 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 转入一般存款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7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 日购买 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1,200.00 万元、2,800.00 万元、1,200.00 万元、2,600.00 万元、1,200.00 万元和 1,200.00 万元,期末全部到期收回,共取得理财产品收益 55.27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有变更,将按规定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履行必要的审批和披露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注 1: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8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50.00 万元、银行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的净额 36.66 万元合计 1,586.66 万元,用于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 注 2:结合募投项目“硅钢 S13 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 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批准,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注 3:系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注 4:2022 年该项目尚未全部达产,实现的效益为 6,396.24 万元,预测该项目 2025 年度全部达产后能实现效益为 10,353.35 万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