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控股股东林宜潘,实际 控制人林宜潘和黄月明已认真审阅了《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且不存在指使利和兴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利和兴披露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4-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 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控股股东: 林宜潘 实际控制人: 林宜潘 黄月明 年 月 日 7-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