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侯卫峰、邬永超、方娜已认真审阅了《深圳 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招 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监事侯卫峰、邬永超、方娜将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7-4-5-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 见》之签章页) 监事: 侯卫峰 邬永超 方娜 年 月 日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