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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和兴: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21-09-06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1-021)(以下简称“原通知公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原通知公告中“三、提案编
码”及“附件 1:授权委托书”中提案编码有误,现对原有关信息更正如下:

          一、“三、提案编码”更正前后

          更正前: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01        废止《承诺管理制度》                                            √
 ......     ......                                                        ......
          更正后: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02        废止《承诺管理制度》                                            √
 ......     ......                                                        ......


                                               1
    二、“附件 1:授权委托书”更正前后

    更正前: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名称
   码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01     废止《承诺管理制度》                      √
  ......   ......                                   ......
   2.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更正后: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名称
   码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02     废止《承诺管理制度》                      √
  ......   ......                                   ......
  2.10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除上述更正外,原通知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附件。因本次更正
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
附件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8 日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3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9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
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祥路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1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废止与修订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废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2.02 废止《承诺管理制度》

        2.03 废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4 废止《重大事项处置制度》

        2.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6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
           2.07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8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9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2.10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11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12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2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进行逐项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
         《关于废止与修订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部分治理制度的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2.00
         议案》                                             数:(12)
2.01     废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
2.02     废止《承诺管理制度》                                          √
2.03     废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2.04     废止《重大事项处置制度》                                      √
2.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6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7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2.08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9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2.10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11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12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四、会议登记事项

                                           5
    1、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祥路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17 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本条所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单位的公章)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
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9 月 6 日 17:00 之前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娜

    联系电话:0755-28030088

    传真:0755-23503632-822

    邮箱:ir@lihex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祥路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17 楼,邮编:518109

    5、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温馨提示:鉴于防疫的需要,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做好健康筛查,符合当地适时
发布的新冠疫情防疫要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6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6 日




                                           7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深
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或本人)
委托代理人按以下授权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
的临时提案,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文件。

    本单位(或本人)对有关会议议案授权如下(除须回避表决的事项外,在“同意”“反对”“弃
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钩):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名称
   码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
                                                      √
           案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废止与修订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
           批的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废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
  2.02     废止《承诺管理制度》                       √
  2.03     废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2.04     废止《重大事项处置制度》                   √
  2.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6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7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2.08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9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2.10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11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12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8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闭会止。



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和“弃权”栏中选择

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每一页均需有委托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无效。本授权委托书涂改无效。
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9
附件 2: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或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
 号码/法人股东统
                                                       代表人姓名
 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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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签章
                                                                           年     月      日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册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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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13”,投票简称为“利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
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
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8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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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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