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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和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1-12-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和兴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思捷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东茂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思捷、尚书磊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12月13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核查公司章程及主要治理制度;
3、核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4、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5、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
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1
现场检查手段:
1、核对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监管制度的要求;
2、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2、查阅公司的信息文件;
3、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是否及时、真实、准确。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通过公司财务数据、外部媒体、公开信息查询等渠道核查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2
行为的迹象;
2、核查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是否合规、价格是否公允、交易的必要性;
3、核查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定;
4、通过查询公司三会记录方式查询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决策程序。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核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时间及审议机构;
2、核查公司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等事项的审批程序;
3、取得募集资金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使用记录及审批程序,核查公司是否按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询公司的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情况并分析公司财务状况;
2、比较公司历年的财务数据,核查相关财务指标是否存在大幅波动;
3、查询公司同行业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及所处行业情况,核查公司业绩是否与所处

                                      3
行业存在明显差异;
4、查阅公司财务数据,分析业绩波动产生的原因。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及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分析公司的现金分红方案,对比现金分红制度,核查公司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
红制度;
2、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况;
3、取得公司大额支出凭证,核查其交易背景;
4、分析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利和兴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51,020,320.63元,同比下降16.07%,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30,118.11元,同比下降75.24%。经了解,利和兴业绩下滑主
要系主要客户受美国管制措施影响降低了对公司产品的需求,而新客户由于业务整合
时间相对较长导致订单下达节奏比公司预期慢,此外,疫情的局部反弹、新产品需求
放量及新客户磨合需一定的周期、行业竞争加剧、经营投入增加等因素亦影响公司业
绩,使得公司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保荐机构已提请利和兴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
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
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保荐机构也将对公司上述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思捷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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