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利和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4-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利和兴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957,176 股,每股发行价格 8.72 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706,574.72 元,扣除发行费用 58,971,419.53 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735,155.19 元。

    2021 年 6 月 23 日,民生证券将扣除承销费和部分保荐费共计 34,641,509.43
元后的余额 305,065,065.29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
字〔2021〕第 5-00022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204,180,276.62
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1,239,146.78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 83,996,195.21 元(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

                                      1
收入和投资收益 7,441,316.64 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
用的余额为人民币 23,996,195.21 元(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扣除手续费后的相
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0
元。详见下表: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280,735,155.19
加: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7,441,316.64
其中: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937,177.66
      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6,504,138.98

减: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04,180,276.62
其中:2021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含置换 2021 年度以自有资金预
                                                                    107,091,717.54
先投入的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3,996,195.21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                               23,996,195.21
      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                                     6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使用、审批、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批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下表所列八家商业银行开立了银行账户,用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并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分别与该八
家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订立,与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募集资金
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司                           20000033948400042099836    20,000,000.00   13,678,825.25
             司深圳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公司                             41030200040020885        20,000,000.00        3,502.62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司                              755931296810702         40,000,000.00        7,672.48
             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司                                756274864119          65,065,065.29    6,114,633.83
             司深圳布吉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司                             10872000000230759        40,000,000.00        6,671.73
             司深圳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公司                            79140078801200002681      20,000,000.00    2,224,678.58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公司                            44050167021700001918     100,000,000.00     459,231.59
             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利和兴智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装备(江门)                       44050167021700001919               0.00    1,500,979.13
             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有限公司
                          合计                              305,065,065.29   23,996,195.21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
    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利和兴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利和兴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3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利和兴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思捷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28,073.52                                                    10,709.17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418.03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累计投入 进度(%)(3)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金额(2)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否      36,340.14 17,546.58      4,915.06 14,623.92            83.34% 2023 年 4 月 29 日             不适用         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9,802.01   4,732.83               0         0          0.00% 2023 年 10 月 28 日            不适用         否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000.00   5,794.11     5,794.11      5,794.11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8,142.15 28,073.52     10,709.17 20,418.03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58,142.15 28,073.52     10,709.17 20,418.0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6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使用面积及建设周期。具体情况如下:1、在不影响实施效果的情况
                                       下,将“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原计划使用面积中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部分的 13,923 ㎡用于开展电子元器件相关业务,调整
                                       后“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使用面积为 43,429.1 ㎡,该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投入使用。2、受施工地建筑施工政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调整变化及 2021 年广东地区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配套宿舍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整体建设进
                                       度未达到预期。经审慎考虑,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
                                       为 2023 年 4 月 29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28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使用面积及建设
                                       周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已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4,123.92 万元
                                       及支付发行费用 518.88 万元。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和支付的费用合计 14,642.80 万元,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上述投入为按置换口径统计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8,399.62 万元(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扣除手续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 2,399.62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 6,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不适用
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