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利和 兴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 查意见: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2022 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 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 现、应收账款保理、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同时,为顺利开展前述融资业务,公司 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 (包含本数)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向资产负债率 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 度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等。本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使用期限内均可循环使用。 为办理上述融资额度的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董事会提请公司 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宜潘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融资决策权,与金融机构签署有关协议、合同、 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具体 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 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 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担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增担保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方 例 负债率 余额 额度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利和兴智能装备(江 100% 66.22% 44,000 否 门)有限公司 公司、 51,000 101.72% 利和兴电子元器件 子公 80% 22.90% 0 否 (江门)有限公司 司 万广机电设备(深 55% 104.03% 0 5,000 5.35% 否 圳)有限公司 注:担保额度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 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 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 万广机电设备(深圳) 公司名称 门)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 91440704MA55N6FF06 91440704MA4WU7PW7R 914403007771518521 信用代码 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 36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 住所 号 1 栋厂房 A 栋-1 层(信 江悦花园 1 栋首层自编 道富康社区民清路光 息申报制) 101-102 室 辉科技楼 C 栋 2 层 2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7 日 2017 年 7 月 13 日 2005 年 9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20,000 万元人民币 512 万元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 冯超球 林宜潘 温元炜 人 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 工业机器人、机械设备的 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研发、生产、销售(不含 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生 限制项目);电子产品、 设计、生产经营非标机 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 自动化产品及相关软硬 械设备(含涂装设备)、 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 精密模治具、精密电子 经营范围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 零配件、涂装和烤漆流 出口除外);高新技术的 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 水线设备及从事机电 转让、咨询服务。(依法须 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产品的研发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活动) 展经营活动) 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 公司持股 55% 有限公司持股 80% 股东信息 江门市投控东海招商股 公司持股 100%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温元炜持股 45% 伙)持股 20% 是否为失 信被执行 否 否 否 人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7,597,075.65 - 负债总额 48,301,308.97 800.0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45,911,305.11 800.00 净资产 249,295,766.68 -800.00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241,828.99 -800.00 净利润 -703,433.32 -800.00 3 2、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0,632,885.92 226,765,431.64 负债总额 326,785,413.52 177,332,813.1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3,000,000.00 89,1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42,785,413.52 93,632,813.19 净资产 193,847,472.40 49,432,618.45 营业收入 32,077,214.75 7,504,309.64 利润总额 -7,425,258.90 -1,038,538.75 净利润 -5,585,146.05 -779,121.49 3、万广机电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982,222.52 1,406,724.09 负债总额 39,863,624.65 1,354,203.4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9,863,624.65 1,354,203.48 净资产 -881,402.13 52,520.61 营业收入 27,837,068.92 1,249,799.87 利润总额 -1,227,151.25 -48,256.02 净利润 -933,922.74 -58,823.52 注:除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为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贷款 2.2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外,上述担保人无其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及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实际担保的金额、期限、方式等内容以最终签署 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100,000 万元, 4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07%;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8,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92% ,系公司和控股孙公司利 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 限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 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预计主要是为了顺利开展融资业务,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 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在实际发生担保时, 如子公司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主要系公司对该子公 司的持股比例较高,能够控制其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 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申请 2022 年度综合融资事项可以满足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孙公司 的经营发展,能够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可以 促进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融资效率,且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孙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 控。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内容及审 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利和兴本次申请 2022 年度综合融资和担保事项系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 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能够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该事项已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融资和担保事 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利和兴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思捷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