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2-06-01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
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2 年度预计拟向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
综合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
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并同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前述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关
联担保,关联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关联担保额度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融
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
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及担
保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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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
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27)和 2022 年 5 月 17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8)。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2年2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参加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及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拟参加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将名下有权处分的三项专利权质押给深圳
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
款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期的综合授信;并委托深
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公司在办理上述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融资业务时,新
增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提供担保、反担保的
条件,相关方分别签订了《授信额度合同》、《担保协议书》、《反担保保证合
同(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本次融资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无
需另行履行审议、审批程序。
三、担保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与高新投小额贷款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主要内容如下:
1、相关主体
保证人:林宜潘、黄月明
债权人:高新投小额贷款
2、主合同:高新投小额贷款与公司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授信最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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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额度有效期限自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 360 日。
3、最高债权额(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含反
担保债权金额。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起算日之日起加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
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
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
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
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
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二)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与高新投担保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个
人)》,主要内容如下:
1、相关主体
反担保保证人:林宜潘、黄月明
担保人:高新投担保
债务人:公司
2、保证范围:公司与高新投担保签订的《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当承
担的全部债务。
3、保证方式: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向担保人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
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或高新投担保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担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
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本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高新投担
保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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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除在公司领薪、为公司及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
易。
五、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合同》;
2、《担保协议书》;
3、《反担保保证合同(个人)》;
4、《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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