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2 年 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 合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 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前述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关联担保,关联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 民币。 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关联担保额度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在使用期 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 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 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1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和 2022 年 5 月 17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 了《综合授信合同》,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人民币9,000万元的集团授信额度,其 中公司可用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可用额度为人民币1,000 万元,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可用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 限为2022年6月9日起至2023年6月8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 (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东莞”)分别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 审议、审批程序。 三、担保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相关主体 保证人:林宜潘、黄月明、利和兴东莞 债权人: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2、主合同: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 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3、最高债权额(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大写)玖仟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 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 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 2 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 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 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 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91440704MA55N6FF06 91440704MA4WU7PW7R 用代码 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 36 号 1 栋厂房 A 栋-1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江悦花园 1 栋首层 住所 层(信息申报制) 自编 101-102 室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7 日 2017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20,000 万元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冯超球 林宜潘 工业机器人、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 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 售(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自动化 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产品及相关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 经营范围 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高新技术的 投资兴办实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 转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展经营活动) 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持股 80% 股东信息 江门市投控东海招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公司持股 100% 限合伙)持股 20% 是否为失信 否 否 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①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2,432,891.68 297,597,075.65 负债总额 73,499,137.71 48,301,308.9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71,245,409.08 45,911,305.11 净资产 248,933,753.97 249,295,766.68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362,012.71 -1,241,828.99 3 净利润 -362,012.71 -703,433.32 ②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4,218,308.74 520,632,885.92 负债总额 380,227,356.97 326,785,413.5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3,000,000.00 93,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57,227,356.97 242,785,413.52 净资产 193,990,951.77 193,847,472.40 营业收入 15,285,793.01 32,077,214.75 利润总额 143,479.37 -7,425,258.90 净利润 143,479.37 -5,585,146.05 五、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除在公司领薪、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4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9.25%;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3,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25.48%,系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的贷款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 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