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
以现场同步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长林宜潘、董事梅健、独立董事梁清利、汪林、郑晓曦以
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保证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
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3)、《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
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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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报告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2-06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为更好地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和投资管理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在专业领
域的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深圳顺融泽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称,以工商管理
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财产份额,并与其他合伙人
签署相关《合伙协议》。投资基金拟认缴总规模为 18,8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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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占比 5.31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2022-066)。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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