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3-01-16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2 年
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
合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
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前述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关联担保,关联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
民币。
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关联担保额度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在使用期
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
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
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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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和 2022 年 5 月 17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
了《授信协议》,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融资额度,额度有效期
为2023年1月16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前述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
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
审议、审批程序。
三、担保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相关主体
保证人(甲方):林宜潘、黄月明
债权人(乙方):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2、主合同: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以及该合同及其项下发生的
具体业务合同。
3、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
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
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除在公司领薪、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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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授信协议》;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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