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利和兴: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7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在担
任我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
责任与义务。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大信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
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孙公司 2023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无偿提供关联担保,可以促进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融资


                                        1/3
效率;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
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2/3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梁清利:




   汪   林:




   郑晓曦: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4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