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3-04-27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梁清利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利和兴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梁清利先生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梁清利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
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
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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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
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3-030)。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Lihexing Co.,Ltd.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办事处清湖居委清湖村神径工业区厂房 1 栋
1-4 层
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利和兴
股票代码:301013
法定代表人:林宜潘
董事会秘书:程金宏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85 号汇德大厦 1 号写字楼 21 层
邮政编码:518131
联系电话:0755-28191082-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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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28191082-8008
互联网地址:http://www.lihexing.com
电子信箱:ir@lihexing.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
提案编码 非累积投票提案名称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12.00
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13.00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14.00
议案》
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 年 4 月 26 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梁清利,基本情况如下:
梁清利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经济学专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00 年 5 月至 2006 年 9 月,
任大唐国际资本部融资主管;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大唐国际发电融资处副处
长;2007 年 3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内蒙古汇能大唐长滩煤炭公司财务总监;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大唐国际化工院财务负责人;200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大
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财务部主任;2011 年 4 月至 2022 年 10 月,历任广
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
任国电投(海南)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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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
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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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
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
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85 号汇德大厦 1 号写字楼 21 层
邮政编码:518131
联系电话:0755-28191082-8019
传真:0755-28191082-800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
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公司聘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
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
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
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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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
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
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
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
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梁清利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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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
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
全文、《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及其他相关文
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梁清
利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该列以打勾 同 反 弃
非累积投票提案名称
编码 表示投票 意 对 权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12.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13.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14.00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
案》
1、各选项中,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
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若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
说明 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
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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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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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之签字页)
征集人梁清利: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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