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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尔伟: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7-16  

                        证券代码:301016                证券简称:雷尔伟                公告编号:2021-008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

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8 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7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2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151.8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098.17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天衡验资(2021)0007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轨道交通装备智能生产
   1                                   38,742.13                21,104.75
             线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247.69                 4,511.58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8,000.00                10,481.83

             合计                      64,989.82                36,098.17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

    同时,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

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方式,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存款、结

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4、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上述存款业务涉及的方案及签

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

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6、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

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

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

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时,公司管理

层授权公司资金负责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

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的
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

财等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

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和自有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

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和自有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

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发行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章程》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