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2021-06-15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人现就下述事宜确认如下:(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与本人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不存在本人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特此确认。
任卫庆
年 月 日
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