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发行人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2021-06-15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监事,本人已仔细
阅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确认发行人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
7-4-5-1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
签字页)
监事签名:
张旭波 周必红 祖万年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