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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色母: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8-11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1-009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
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8)。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0 日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0
日9:15至2021年8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卫庆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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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55,993,51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9.99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54,938,6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8.67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054,8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1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9,541,48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1.92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103,7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7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37,7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47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同意 55,988,1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536,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4%;反对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55,988,1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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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536,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4%;反对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55,988,1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9,536,0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4%;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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