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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色母: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12-20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2- 091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6 号)同意注册,宁波色母粒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2,000.00 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94 元,募集资金总
额 57,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825.0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054.9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F10771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金额
  1      年产 2 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                23,427.88         23,427.88
  2      年产 1 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         9,456.37          9,456.37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900.00          3,9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200.00          5,200.00
                     合计                           41,984.25         41,984.25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054.96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
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 9,070.71 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募投项目“年产 1 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
目”累计已投入金额 1,359.21 万元,累计投资进度 14.37%。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年产 1 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
产项目”募投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23
日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公司近两年持续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生产工艺
改进和设备技术改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年产 1 万吨中高端色母粒
中山扩产项目”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不断优化,
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因受国内外新冠疫情的持
续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
       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1 万吨中高端
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23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当前的外部环境和客观事实 做出的
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
和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需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
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