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独立董事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9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对
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等制度约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情况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421 号),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包建亚 周奇嵩 于卫星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