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客文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2021-08-12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关于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0号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
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99 号)等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专项说明
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
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
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
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
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
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
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鉴证报告 第1页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99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景欣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宗良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鉴证报告 第2页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1年7月31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证
上[2020]499 号)的相关规定,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读客
文化”)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71 号《关于同意读客文化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55 元,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 62,015,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298,324.5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3,717,175.45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113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载明
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读客文化版权库建设项目 25,000.00 读客文化
合计 25,000.00
注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对资金使用计划做必要调整。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因市场竞争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等因素导致部分
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
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需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
使用。
专项说明 第1页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为 115,736,684.58 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43,717,175.45 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 以募集资金置换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投资项
投资总额
资项目金额 目金额
1 读客文化版权库建设项目 25,000.00 11,573.67 4,371.72
合计 25,000.00 11,573.67 4,371.72
四、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支付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8,298,324.55 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人
民币 10,500,000.00 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7,798,324.55 元。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金额为 3,994,939.66
元,需用 3,994,939.66 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 类别 支付金额 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及验资 323.58 自筹资金支付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用 56.60 自筹资金支付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手续费及其他 18.87 自筹资金支付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 手续费及其他 0.44 自筹资金支付
合计 399.49
五、 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
49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专项说明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