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5 证券简称:读客文化 公告编号:2021-041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588 弄中骏广场一期 16 号楼公司会议室。 1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华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8,112,31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52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577,86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64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1,534,45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2.883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1,802,47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5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1,802,07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7.9503%。 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表 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8,105,51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83%;反对 6,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795,676 股,占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86%;反对 6,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14%;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同意 58,105,516 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83%;反对 6,800 股,占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华楠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为新增关 联交易的关联方华与华(上海)商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 之一,持有公司 164,211,547 股份,已依法回避表决。华杉为本议案 关联股东,其为新增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华与华(上海)商学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 118,394,278 股份,已依法回 避表决。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读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 议案关联方,其为华楠实际控制企业,持有公司 16,443,650 股份, 已依法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795,67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86%;反对 6,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14%;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795,676 股,占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86%;反对 6,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214%;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同意 31,795,676 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86%;反对 6,800 股,占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214%;弃权 0 股,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华楠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其为本关联 交易对象,持有公司 164,211,547 股份,已依法回避表决。华杉为本 议案关联股东,其为本关联交易对象,持有公司 118,394,278 股份, 已依法回避表决。刘迪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其为本关联交易对象,持 有公司 19,732,380 股份,已依法回避表决。朱筱筱为本议案关联股 东,其与刘迪为夫妻关系,持有公司 6,577,460 股份,已依法回避表 决。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读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议案 关联方,其为华楠实际控制企业,持有公司 16,443,650 股份,已依 法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刘璐律师和曾海轩律 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读客文化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 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5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