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客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2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拟
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就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
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提交
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
况,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可该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022 年 4 月 21 日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张轶华
(本页无正文,为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梁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