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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读客文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02  

                        证券代码:301025      证券简称:读客文化      公告编号:2023-001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读客文化”)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

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3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其中邵振兴先生、张轶华先生、梁小民教授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华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


                               1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

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

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国家

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

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

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3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

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

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

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

                                4
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转股

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

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

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

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

                               5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

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

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

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

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

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

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6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

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

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

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

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

规定办理。

                              7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

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

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

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

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

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

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

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

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

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

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




                              9
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

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

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

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

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

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

权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10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

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

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

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

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11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

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

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

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

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12
    4)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5)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

生重大变化;

    6)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

临严重不确定性;

    9)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对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做出决议;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

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

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利的

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的程序及表决办法、

决议生效条件等。

                             13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读客文

化版权库建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读客文化版权库建设           32,550.39          30,000.00
                合计                      32,550.39          30,000.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

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评级事项

       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

资信评级报告。


                                  1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

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

息。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本次决议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

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

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5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公司

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

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3]第 ZA10181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

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

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对该事项作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18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编制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2025 年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

投资理念,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22]3 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

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

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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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

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

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

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

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

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评级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有关部门

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
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

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

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外;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

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回复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问询问题、反馈意见;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监管部门要求制作、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

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

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

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

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赎回、回售、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

    7、在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的情况下,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

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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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

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 2、5、6 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其余事项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

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议案》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22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变更经营

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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