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客文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02
证券代码:301025 证券简称:读客文化 公告编号:2023-001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读客文化”)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
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3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其中邵振兴先生、张轶华先生、梁小民教授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华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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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
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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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
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国家
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
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
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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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
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
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
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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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转股
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
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
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
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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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
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
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
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
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
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
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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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
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
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
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
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
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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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
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
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
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
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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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
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
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
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
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
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
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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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
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
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
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
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
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
权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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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
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
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
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
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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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
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
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
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
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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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5)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
生重大变化;
6)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
临严重不确定性;
9)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对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做出决议;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
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
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
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利的
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的程序及表决办法、
决议生效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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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读客文
化版权库建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读客文化版权库建设 32,550.39 30,000.00
合计 32,550.39 30,000.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
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评级事项
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
资信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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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
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
息。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本次决议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
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
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5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公司
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
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3]第 ZA10181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
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
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对该事项作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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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编制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2025 年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
投资理念,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22]3 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
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
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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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
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
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
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
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
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评级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有关部门
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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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
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
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除外;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
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回复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问询问题、反馈意见;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监管部门要求制作、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
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
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
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
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赎回、回售、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
7、在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的情况下,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
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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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
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 2、5、6 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其余事项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
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议案》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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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变更经营
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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