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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读客文化: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4-21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25              证券简称:读客文化                    公告编号:2023-011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00,309,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8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读客文化            股票代码            30102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龚平                           闫怡潇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办公地址
                                                           1588 弄 16 号                  1588 弄 16 号
 传真                                                      021-33608312                   021-33608312
 电话                                                      021-33608311                   021-33608311
 电子信箱                                                  gongping@dookbook.com          yanyixiao@dookbook.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关注于“发扬传统文化、培养本土作家、践行国家文化政策”的创新
型民营图书策划发行企业。公司谨记持续创新、踏实经营的重要性,继续秉持着“激发个人成长”的使
命,认真贯彻国家文化战略,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始终坚持为
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努力创作策划出人民喜闻乐见、有品位、正能量、制作精良、思想精深、
艺术精湛的作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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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客文化坚持推进“创意工业化”打造“创意流水线”,通过整合文艺、社科以及少儿等领域的优
质版权,综合多种载体形式为大众提供以图书为主体的精品内容。公司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如下:

1、纸质图书业务

    纸质图书业务是指公司策划发行自有版权的图书,主要经历版权购买、图书策划、营销推广和图书
发行四个环节。公司策划发行的书籍主要涉及文艺类、社科类和少儿类三大领域,从“精神成长”、“知
识结构成长”和“工作技能成长”出发,确保为大众提供的每本书都有正面导向的阅读价值。
    2022 年,公司纸质图书业务持续加强自有渠道的建设,通过自有渠道实现的营业收入达到 1.19 亿
元,同比上升 34.06%,其在纸质图书业务中的占比从 20.36%上升到 26.61%。在自有渠道销售快速增长
的带动下,2022 年公司纸质图书业务在市场下跌 11.77%的背景下依旧实现了 2.56%的同比增长,营业
收入达到 4.47 亿元。
    根据开卷信息的统计数据,公司 2022 年码洋占有率为 1.11%、实洋占有率为 1.21%,均较 2021 年
上升了 0.07 个百分点,整体实洋品种效率保持在 13.50。根据实洋占有率排名,在大众图书公司中名列
第四。在“创意流水线”的效率提升之下,在研发时间大幅降低的 2022 年度内实现上市新品图书 247
种,较 2021 年上升 18.75%。

2、数字内容业务

    数字内容业务主要包括电子书业务和有声书业务,主要经历版权购买、项目策划和制作、营销推广
和授权发行四个环节。公司自 2011 年起就开始涉足数字业务,与包括微信读书、喜马拉雅在内的电子
书和有声书平台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2022 年公司持续推出优质新品,包括著名作家“网文鼻祖”黄易的代表作《寻秦记》和《大唐双
龙传》;推进纸电声联动,为诺奖作家莫言新书短篇集纸电声同步上架,实现了新品营销端的饱和攻击;
与影视热播剧《心》、《我叫赵甲第》联动,上架了电子书和有声书;入驻电子书和有声书平台的电商
商城直接销售纸质图书,缩短了数字内容带动纸质图书的销售的循环。
    2022 年由于平台预付金的减少,数字内容业务较 2021 年略有下降了 4.71%。

3、版权运营业务

    基于“全版权”运营定位,版权运营业务主要包括版权对外输出和影视版权出售两大类。该业务主要
经历版权购买、版权判断、发送书讯和洽谈签约四个环节。
    2022 年公司继续积极践行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成功输出了《让孩子像哲学家一样会思考》及
“小学生安全漫画”系列新品,以灵活的方式带动国外读者主动了解中华文化,打造出中国的文化软实
力。
    2022 年公司未能实现影视版权的转授权,由此带来版权运营业务同比下降了 98.03%。

4、新媒体业务

      公司在微信、抖音、小红书等社交网络平台经营包括“书单来了”、“影单来了”、“卖书狂魔熊猫君”、
“秃头老板”等一系列新媒体账号,定期推送的优质内容吸引粉丝。基于粉丝规模,公司开展文化增值服
务。一方面通过优质原创内容吸引大众并与粉丝双向沟通,打造公司品牌形象,促进公司图书销售;另
一方面通过文化增值服务实现推广收入。
      2022 年公司将新媒体运营的重心向内容制作和图书推广方向进行转移,推广服务收入相应有所降
低,同比下降了 41.9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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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比上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22 年末                                           年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808,782,012.26   777,584,291.62    777,703,745.03          4.00%      636,900,441.50         636,900,44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
                  656,185,562.71   624,017,395.13    624,136,848.54          5.13%      511,949,044.19         511,949,044.19
 股东的净资产

                                                                        本年比上年
                                                2021 年                                              2020 年
                     2022 年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513,792,659.10   519,201,674.91    519,201,674.91         -1.04%      408,024,967.10         408,024,967.10

 归属于上市公司
                   62,320,788.15    67,254,505.31     67,361,292.03         -7.48%       51,551,319.78          51,551,319.7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46,535,788.77    56,205,283.87     56,312,070.59        -17.36%       47,465,985.59          47,465,985.59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2,211,230.52    41,856,368.66     41,856,368.66       -129.17%       60,604,209.61          60,604,209.61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
                         0.1557           0.1785               0.1788      -12.92%                 0.1432             0.143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557           0.1782               0.1785      -12.77%                 0.1432             0.143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9.79%          11.93%               11.93%       -2.14%                 10.60%             10.60%
 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
    ①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
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 15 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
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
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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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
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
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
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
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
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
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
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之
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
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
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 2022 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
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3,243,741.28         141,221,127.71        114,647,315.94         144,680,47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614,913.80         23,689,480.17         17,637,224.41          13,379,169.7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573,906.97         13,168,513.54         13,888,642.90          12,904,725.3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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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2,941,685.35          -4,917,215.22          -2,795,727.45            8,443,397.50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                                                                      持有特
                                            报告期
                      告披露                                                                      别表决
 报告期                                     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日前一                                                                      权股份
 末普通                                     权恢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12,951    个月末       14,783                    0                                0   的股东           0
 股股东                                     的优先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普通股                                                                      总数
 总数                                       股股东               数
                      股东总                                                                      (如
                                            总数
                      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华楠                  41.02%       164,211,547.00        164,211,547.00
           然人
           境内自
 华杉                  29.58%       118,394,278.00        118,394,278.00
           然人
 宁波读
 客企业
           境内非
 管理合
           国有法       4.11%        16,443,650.00                  0.00
 伙企业
           人
 (有限
 合伙)
           境内自
 朱筱筱                 4.02%        16,095,525.00         13,304,917.00
           然人
 北京君
 联亦同
 股权投    境内非
 资合伙    国有法       3.75%        15,011,543.00                  0.00
 企业      人
 (有限
 合伙)
           境内自
 刘迪                   2.14%         8,569,950.00          8,569,950.00
           然人
 知合资
 本管理
 有限公
 司-知
 合上银
 (固
           其他         1.09%         4,372,994.00                  0.00
 安)股
 权投资
 基金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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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市
 磐石创
 业投资
 管理中    境内非
 心(有    国有法      0.25%       1,008,070.00               0.00
 限合      人
 伙)有
 限合伙
 企业
 UBS       境外法
                       0.22%          891,869.00              0.00
   AG      人
 光大证
 券股份    国有法
                       0.14%          547,509.00              0.00
 有限公    人
 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华楠、华杉为兄弟关系,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承诺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华楠和朱筱筱分别持有读客投资 1%和 23.76%的出资额,华楠为读客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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