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 制人韩萤焕以及实际控制人罗秀英、韩文浩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 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信息的情形。 控股股东签名: 韩萤焕 实际控制人签名: 韩萤焕 罗秀英 韩文浩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