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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亚机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1-08-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机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东亚机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5 号)同意注册,厦门东亚机械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5,000,000 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5.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44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6,221.02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23.9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66 号《验资报
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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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4,223.98 万元少于《厦门东亚机
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
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70,378.0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3 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     39,717.04         39,561.00         24,406.98
        无油螺杆空压机研发及产业
 2                                     9,936.92          9,896.00          9,896.00
        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5,351.25          4,921.00          4,921.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5,000.00
合计                                  71,005.21         70,378.00         44,223.98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
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
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
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
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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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和其他自有资金解决,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
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
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
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
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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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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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五七




                            吴小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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