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8 证券简称:东亚机械 公告编号:2021-038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机械”)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将 “年产 3 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厦门市同安区通福路与官浔路交叉口 西北侧地块”(以下简称“官浔厂区”)变更为“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611 号” (以下简称“西柯厂区”),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项目投资总 额相应由 39,717.04 万元调整为 30,013.54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仍维持 24,406.98 万元不变。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5 号)同意注册,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44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221.02 万元(不 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23.9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66 号《验资报告》。 1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 39,717.04 39,561.00 24,406.98 无油螺杆空压机研发及产业 2 9,936.92 9,896.00 9,896.00 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5,351.25 4,921.00 4,921.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5,000.00 合计 71,005.21 70,378.00 44,223.98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 产项目”。公司拟将“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厦门市同安区通福 路与官浔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变更为“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611号”,实施方 式由新建厂房实施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实施。 由于公司持续的成本管控,土建工程支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节约,土建工程投资 金额由16,629.52万元调整为14,129.52万元;随着设备国产化进程推进、设备市场价格 变化、工艺优化等,设备投资金额由18,764.50万元调整为11,561.00万元,项目投资金 额相应由39,717.04万元调整为30,013.5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仍维持24,406.98万元 不变。募投项目变更和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金金额 1 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 39,717.04 30,013.54 24,406.98 无油螺杆空压机研发及产业 2 9,936.92 9,936.92 9,896.00 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5,351.25 5,351.25 4,921.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5,000.00 合计 71,005.21 61,301.71 44,223.98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的原因 公司“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于2019年完成可行性研究并立项,基于当时的 产线布局情况,公司原有西柯厂区难以容纳“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近年来, 公司持续推进精益生产计划,对产线、仓库布局等持续优化,对生产管理、设备管理 等持续改进。公司拟将“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官浔厂区”变更 为“西柯厂区”,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项目投资金额相应由 39,717.04万元调整为30,013.54万元,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一是随着精益生产计划的推进,公司产线、仓库布局、生产管理等已得到较大程 度的优化,现有“西柯厂区”具备容纳“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的空间。 二是将“年产3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安置在现有“西柯厂区”,便于集中管理, 降低管理成本,实现规模效益,有助于提升募投项目效益。 三是随着公司成本管控加强,减少了土建工程支出;随着设备国产化进程推进、 设备市场价格变化、工艺优化等,减少了机器设备支出。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 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 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 3 法》,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提请授权事项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与本 次募投项目变更相关的备案、环评等手续,以及签署募投项目实施相关协议等事项。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募投项目完成之日止。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主要 系公司基于目前生产经营和设备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生产布局、未来资金安排 的预判下做出的相应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 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及投资金额调整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是根据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化而做出的合理安排,对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 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 4 情况变化而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调 整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