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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净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0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章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负责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出发,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
及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5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
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审议通过: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3 月 11 号
                                       《关于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次会议
                                       《关于批准报出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
                                       相关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审核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次会议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9 月 24 日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十一次会议
                                       监事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1 年 10 月 26 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要求,召集
召开监事会会议,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
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
检查结果,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监督和检查,对高级管理
人员日常规范履职和充分尽职的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
务。公司董事会运作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做到认真、勤勉、尽责履职,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
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无提交监事会
审核的收购和出售资产交易等事项。

    (四)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
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以及使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保证了公
司、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建立了一系列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
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
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在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
内幕交易的行为;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内幕知情期间,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相
关管理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以及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或建
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九)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并核查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
2021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监事会职能,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内部
控制体系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