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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仕净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10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调减募集资金总额后的方案
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更新编制的《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内容。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更新编制的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考虑了公司融

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具备必要性和
                                  1
可行性,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和公司发展战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更新的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符合
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修改及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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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马亚红                  高磊                     张仲仪




                                               2022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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