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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仕净科技: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10-14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
(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事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事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
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二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
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
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
如下: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对应考
     归属期                     目标增长率     触发增长率      目标增长率        触发增长率
                     核年度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105%            84%            118%              94%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163%            130%           180%             144%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X)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