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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柴股份: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3-15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柴股份

股票代码:301032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观岚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 888 号




股份变动性质:遗产继承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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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
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第八节 附表:...................................................... 13




                                   3
                                       第一节 释义

本公司、公司、新柴股份、
                           指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朱观岚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0 % 变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7.58%

《公证书》                 指 浙江省新昌县公证处出具的

                                (2022)浙新证民内字第 219 号《公证书》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 指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指
象发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朱观岚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是(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

             通讯地址             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 888 号

            身份证号码            330624****************

         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在 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12 月期间,担任杭州岚田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

                                 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质量
                                 总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朱观岚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过
              其他               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
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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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原股东朱先伟先生因病逝世,朱先伟先生持有本公
司股份 42,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58%。根据浙江省新昌县公证处出
具的(2022)浙新证民内字第 219 号《公证书》,朱先伟先生逝世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 42,400,000 股及股东资格由其儿子朱观岚继承。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观岚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
4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58%,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取得朱先伟先
生原持有公司股份事项,导致公司相关股东权益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减持其
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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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观岚先生为公司原股东朱光伟先生的儿子。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原股东朱先伟先生因病逝世,根据浙江省新昌县公证处出具
的(2022)浙新证民内字第 219 号《公证书》,朱先伟先生未设立遗嘱,其配偶、
其余子女均表示放弃对股权及股东资格的继承。因此,朱先伟先生逝世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 42,400,000 股及股东资格由其儿子朱观岚继承。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遗产继承,相关权益变动将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实
现。朱观岚继承朱先伟名下公司股份 42,400,000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如
下表:
                                     变动前持有股份         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 总 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0           0     42,400,000   17.58%

   朱观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42,400,000   17.58%

   注: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变动后持有股份限售情况具体以登记公司登记为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尚处于锁定状态。原
股东朱先伟先生在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具体如下:“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观岚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三、公司原股东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的情形,亦不存在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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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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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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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
投资者查阅。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
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观岚
                                                           年     月     日




                                 11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观岚
                                                                年       月     日




                                      12
         第八节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绍兴市
                      司


 股票简称             新柴股份                        股票代码          30103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朱观岚                      住所                  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 888 号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赠与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朱观岚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0%
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拥有权益的股         朱观岚          持股数量:42,400,000 股
份数量及变动比
                                       持股比例:17.58 %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是 否 拟于 未 来 12 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
个月内继续增持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前 6 个月 是 否在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
二级市场买卖该
                    司股份的情况。
上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14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观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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