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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敏)2022-04-27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邢 敏)


    本人邢敏作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任职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   备注
                 事会次数       (次)     (次)
    邢敏            9             9          0           0           -

    1.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 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 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事项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监
    2021.3.25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高薪酬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6.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
                                              的股东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投
    2021.8.10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资金投资额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报
                                              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
    2021.8.26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意见
                                              2. 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
                                                 准备的独立意见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2021.9.9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独立意见
                                                 3.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首发上市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因新冠疫情
原因,对本人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调查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
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1 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持续监督,以公开、透明的原则,
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保
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
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
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聘用或者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
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邢 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