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柴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2-49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
                                 展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高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42)。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周高峰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 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5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07%)。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周高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周高峰先生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名称                              (元/股)        (股)        (%)

周高     集中竞价   2022-10-26      7.9900         2,000         0.0008

 峰      集中竞价   2022-10-27      7.9967         6,000         0.0025
         集中竞价     2022-11-03      8.0450          2,000           0.0008

         集中竞价     2022-11-04      8.1200          7,000           0.0029

         集中竞价     2022-11-09      8.1700          1,000           0.0004

         集中竞价     2022-11-14      8.1229          7,000           0.0029

                          合 计                       25,000          0.0104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
                       200,000        0.0829          175,000         0.0726
            份
周高
         无限售流通
 峰                    50,000         0.0207          25,000          0.0104
            股

         高管锁定股    150,000        0.0622          150,000         0.0622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1,133,400 股;2.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

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周高峰先生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周高峰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
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周高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