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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柴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3-04-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柴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
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

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新柴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0 号)同意注册,
新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28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60.85 万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16.5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796


                                    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552.55
 加: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7,500.00
 加: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收益                                             43.7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06.70
 减:支付项目支出                                                7,549.82
 减:购买理财产品支出                                            3,500.00
 减:专户手续费支出                                                    0.24
 2022 年末实际结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152.91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浙
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
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
《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同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昌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三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
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本
报告出具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


                                            2
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资金(元)   余额(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1                         3301040160018017148        105,008,498.00   14,168,618.04
        司江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                           19525201040880999         88,000,000.00    5,972,027.88
        限公司新昌县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                            999018593210809          70,600,000.00    1,388,420.83
        司杭州分行
          合 计                      -                263,608,498.00   21,529,066.75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实际余额为
21,529,066.75 元,募集资金户初始存放金额为 263,608,498.00 元,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
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到账的实际金额。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2022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549.8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                              24,016.53                                                                 7,549.82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2,137.87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     是否已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目         变更项                                            累计投入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投入金                      (%)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和超募资金     目(含部                                            金额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1)             额                           (3)=        期                                        化
  投向         分变更)                                            (2)
                                                                                    (2)/(1)
承诺投资项
目
年产 30 万套
绿色 智慧发
动机 关键零      否       25,310.89    8,156.53       1,939.91     6,889.62         84.47%    2023 年 7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部件 建设项
目二期




                                                                              4
高效 节能环
保非 道路国
Ⅳ柴 油机生    否      16,037.16      8,800.00   2,643.03    8,264.59       93.92%     2023 年 7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线 技改项
目
新柴 股份研
发中 心升级    否       7,061.14      7,060.00   2,966.88    6,983.66       98.92%     2023 年 7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改造项目
承诺 投资项
目              -      48,409.45     24,016.53   7,549.82   22,137.87       92.18%          -              -           -              -
   小 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1 年 9 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年产 30 万套绿色智慧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建设项目二
                                                 期的自筹资金 4,067.27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高效节能环保非道路国Ⅳ柴油机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 5,479.69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新柴股份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2,865.99 万元,合计
                                                 置换募集资金 12,412.95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 2,152.91 万元,2022 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152.91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
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412.9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639.96 万元,共计 13,052.91 万元。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72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为 21,529,066.75 元,2021 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1,529,066.75 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

况。


                                      7
    六、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柴股份《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新柴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新柴股

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新柴股份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英杰            朱星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