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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乐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8-0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双乐
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双乐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7号)同意注册,双乐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
币23.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50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
币66,069,970.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8,430,029.90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7月23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14号《验资
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2021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年产22600吨酞菁颜料项目            75,151.65       50,195.03       36,843.00
 2      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合计                       90,151.65       65,195.03       51,843.00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
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2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
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
见,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
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3
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
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
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
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
见,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涉及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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