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1-08-09
证券代码:301036 证券简称:双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双乐股份颜料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 14 时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现将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14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
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张郭镇长安中路公司 12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1.00 <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 √
记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 件 2)
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
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
在 2021 年 8 月 19 日(星期四)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
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
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8 月 18 日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张郭镇人民路 2 号,双
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25722。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汉栋 杨正峰
联系电话:0523-83764560,传真:0523-83764089
联系邮箱:yhd@shuangle.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36,投票简称:双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1.00 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
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
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 3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卡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
联系人
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
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