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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乐股份:何滔滔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2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滔滔先生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2021 年度
工作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等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
地履行了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9 次董事会,出席情况如下:

                                     以现场/通
独立董事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讯方式参加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何滔滔          9             9          9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以现场/通
独立董事     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讯方式参加                 缺席次数
  姓名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何滔滔          2             2          2            0            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各次会
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
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
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意见和建议,并在表决时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切
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
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相关的业务优化方案。报告期内,
本人出席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分别就定期报告、公司董
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发表意见的情况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1                          2021/8/6
          第十八次会议                 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第二届董事会             自筹资金的议案》
 2                       2021/8/16
          第十九次会议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第二届董事会             议案》
 3                       2021/8/27
          第二十次会议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
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关注外
部环境对市场及对公司的影响等。同时关注各种传媒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全
方位获悉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地的监管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规定,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 2021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和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监管机构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
内部控制建设,在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三)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何滔滔(签字)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