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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乐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3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双乐股份(股票代码 301036)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婉贞                  联系电话:010-6655501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文天                  联系电话:010-6655501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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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工作内容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受市场环境、新增产能未完
                                 全释放、原材料价格上涨等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因素影响,2022 年 1-6 月    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督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促公司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14.34%,归属于上市公司      加以改善,并做好相关信息
                                 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披露工作
                                 67.48%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持股           是              不适用


                                          2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3.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是             不适用
漏的承诺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
                                                              是             不适用
股份购回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公积金问题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承诺
7.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保障措施的承诺
8.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9.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无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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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婉贞                  李文天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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