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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规院: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2021-07-0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邮编:100026
9th Floor,Taikang Financial Tower,No.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Chaoyang Disrtict,Beijing 100026 China
                          电话/Tel:010-65890699     传真/Fax:010-6517680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〇年七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引言 ................................................................................................................. 5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5
   二、制作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工作过程............................................................ 7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8
第二节 正文 ............................................................................................................... 10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0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3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4
   四、发行人的设立.................................................................................................. 18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1
   六、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4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34
   八、发行人的业务.................................................................................................. 42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45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62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77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81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82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83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84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87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93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95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96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96
   二十一、发行人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00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102
   二十三、结论意见................................................................................................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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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律师工作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深水规院、公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司
深水规院有限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深圳市水务规划院及转企改制设立
水规院                   指
                              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指
市                            板上市
深投控                   指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水规院投资               指   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深高速                   指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水务集团                 指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铁汉生态                 指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水务科技                 指   深圳市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水务岩土                 指   深圳市水务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水务工程检测             指   深圳市水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雄安水务                 指   河北雄安华深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武汉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南宁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重庆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新疆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安徽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东原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东原分公司
成都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厦门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云南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湖南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贵州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海南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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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江西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福建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马鞍山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湖北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深汕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公司
西藏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北京分公司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粤西分院                 指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粤西分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监局               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工商局               指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光大证券、主承销商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
《法律意见书》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
《律师工作报告》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
                              告》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指
                              章程(草案)》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招股说明书》           指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审众环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60047
《审计报告》             指
                              号”《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中审众环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0)060047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指
                              号”《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 8 月 31 日出具的
《股改审计报告》         指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0606 号”《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6 日出具
                              的“中企华评报(2018)4648 号”《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
《资产评估报告》         指
                              限公司拟变更为股份公司所涉及的该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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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创业板注册管理办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
《编报规则 12 号》       指
                              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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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律师工作报告

                                             国浩京证字【2020】第 0313 号



致: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并依据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担

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编报规则 1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执业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核查工作,

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节 引言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简介

     本所即原张涌涛律师事务所,是直属于北京市司法局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与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唐人律师事务所于1998年6月合并组建中国
首家律师集团——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本所因此更名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
事务所。2011年3月,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更名为国浩律师事务所,2011年6月本
所更名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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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国浩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大的跨地域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其在北京、上
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
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等地设置执业机构。国浩律师事务所现有750余名合
伙人,90%以上的合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其中多名合伙人为我
国某一法律领域及相关专业之著名专家和学者。本所业务范围包括:参与企业改
制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担任发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
《律师工作报告》,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及其他服务;参与国有大中型企业
的资产重组,为上市公司收购、兼并、股权转让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担任证券
公司及证券投资者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意见,并作为其代
理人,参与有关证券纠纷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经办律师

     本所指派张冉律师、李晶律师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经办律师。张冉律
师和李晶律师的主要证券业务执业记录和联系方式如下:

     张冉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张冉律师的执业领域主要包括证券发行

上市、并购重组等方面,服务行业主要包括能源化工、机械制造、通信、农业等。

     张冉律师近年来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及上市后的再融资、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跨境通宝电子商务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多家企业发行公司债、企

业债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张冉律师的联系方式为:办公电话:(8610)65890699;传真:(8610)65176800

或 65176801;邮箱:zhangranbj@grandall.com.cn。

     李晶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李晶律师的执业领域主要包括证券发行

上市、并购重组等方面,服务行业主要包括建筑设计、新材料、跨境电商、通信、

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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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晶律师近年来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河北汇金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多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改制及常年

法律顾问服务。

     李晶律师的联系方式为:办公电话:(8610)65890699;传真:(8610)65176800

或者 65176801;邮箱:lijing@grandall.com.cn。

     二、制作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工作过程

     (一)本所律师于 2019 年 5 月开始与发行人接触,后接受发行人的聘请正

式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主要参与了发行人上市辅

导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审查工作。

     (二)本所律师参加了由光大证券主持的历次发行人中介机构协调会,并就

发行人设立以来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本所律师专程赴发行人所在地进行现场

工作,调查了发行人的资产状况、业务经营情况,调阅了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的工商登记材料或身份证明材料,查阅了发行人历次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查阅了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表决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等文件,研究了发

行人设立时的验资报告、近三年的审计报告,与发行人聘请的本次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为发行人进行审计的中审众环、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认真阅读了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

申请文件。本所律师本次提供证券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超过 2,000 个工作小时。

     (三)在调查工作中,本所律师向发行人提出了其应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

清单,并得到了发行人依据该等清单提供的资料、文件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该

等资料、文件和说明在经本所律师核查后,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

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基础。本所律师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有关问

题向发行人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或者通过向相关政府部门征

询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此外,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对本次发行上市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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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而又缺少资料支持的问题,本所律师向发行人以及有关人员发出了书面询

问、备忘录,并取得了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的确认。

     在索取资料、确认事实和问题的过程中,本所律师特别提示发行人以及相关

人员,其在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确认的事项及提供的信息将被本所律师

所信赖,其须对其承诺或确认之事项及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

担责任。发行人及相关人员所出具、本所律师所得到的证言、承诺及确认函亦构

成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支持性材料。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

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执业办法》和《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三)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

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

     (四)发行人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所必

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五)对于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

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

具的证明文件;

     (六)本所律师仅就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

对发行人参与本次发行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

本所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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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或结论的引用,除本所律师明确表示意见的以外,并不意味

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对于

这些文件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七)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任何解释或

说明;

     (八)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申请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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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

     1、2020 年 6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关于制定<深圳市水

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制定<深

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

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

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上市后适用)的议

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具

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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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每股面值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发行数量

      发行人本次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 3,3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最

终发行数量以实际发行数量为准),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均为新股,不涉及老股

转让。

      (3)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户并持有创业板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

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4)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5)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

格,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6)承销方式

      发行人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7)拟上市地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上市地为深交所创业板。

      (8)决议有效期

      发行人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3、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总部建设项目                   25,089            25,089
  2              协同设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4,000             4,000
  3           智慧水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4,000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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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         12,000
                           合计                       45,089         45,08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

下,发行人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通过自筹资

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

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发行人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预计使用

需求,发行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经深交所核准、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发行人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前,若股东大会对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作出分配决议,

则扣除分配部分后剩余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

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该等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该等会议已对本次发行需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内容合法、

有效。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授权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

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

制作并上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

确定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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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具体申购办法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3、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要合同、文件,并在

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前期投入;

     4、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有权部门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申报材

料提出的反馈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

调整和修改;

     5、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修订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登记备案手续;

     6、在监管部门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政策发生变化时,或者市场条

件出现变化时,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对本次发

行上市方案进行调整;

     7、在本次发行后办理向深交所申请股票上市的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9、授权的有效期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决议及发行方案的有效期相同。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做出的上述授权符合《公

司法》《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授权的程序和范围

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已经发行人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会议已对本次发行上市需明确的事项做出决议,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授权范围和程序

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有效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尚需取得深交

所的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根据发行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资料等并经核查,

发行人系由深水规院有限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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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有限设立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经核查,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

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

够依法履行职责。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本

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公司章程》载明“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

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实质条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经本所律师核查,为本次发行上市,发行人已经与光大证券签署了相关

协议,符合《公司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及《招股说明书》,发

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同股同权,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发行人股东大会已就

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项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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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核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其他公司治理文件,

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并制定了

相应的议事规则,发行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

     (2)发行人非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发

行人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发行人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发行人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

     (3)发行人设置了水务工程院、市政工程院、勘查测绘院、生态景观院、

环境规划院、建设运营公司及内控审计部、质量安全部、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

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总师室等内设机构部门;

     (4)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对外投

资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

     因此,发行人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健全且

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证券法》第十

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

算依据)分别为 4,499.19 万元、5,061.71 万元和 7,057.59 万元,发行人具有持续

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中审众环已就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投控相关公开披露

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开网站相关信息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如本章之“(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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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件”部分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于

在深交所创业板的上市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如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部分所述,

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

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一款的规定。

     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

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创

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因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如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五、发行人的独立性”及“九、关联交易和

同业竞争”部分所述,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

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

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六、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八、发行人

的业务”和“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部分所述,发

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

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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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十一、发行人的重大

债权债务”及“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部分所述,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

产、核心技术、商标等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

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亦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

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

项的规定。

     因此,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为

水务建设工程提供勘测设计规划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 M74),属于《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2017 年修订)中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代码 M748),

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上市推荐

行业负面清单中的行业。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开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深投控公开披露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开网站相关信息核

查,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

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

定。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相关公安机关出具的证

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公开网站信息,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创业板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因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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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1、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注册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

     2、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并经核

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9,900 万元,本次发行

拟公开发行 3,300 万股新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三)项的规定。

     3、根据《公司章程》《审计报告》并经核查,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

表决权差异安排,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5,061.71

万元、7,057.59 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 2.1.2 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发行人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各项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及方式

     发行人系由深水规院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深水

规院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资格、条件及方式如下:

     2018 年 8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8]第 ZI0606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深水规院有

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扣除向股东分红后的金额为 382,190,734.98 元。

     2018 年 12 月 16 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企华评报

(2018)4648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深水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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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44,530.95 万元。

       2018 年 12 月 28 日,深水规院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将深水规院有限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扣除向股东分红

后金额 382,190,734.98 元,按 1:0.2590 的比例折股为 9,900 万股普通股,整体变

更设立股份公司,剩余 283,190,734.98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 年 1 月 1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I2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深水规院

已收到各股东以净资产折股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 9,900 万元。

       2019 年 1 月 16 日,深水规院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深投控                       4,950                   50
  2                 水规院投资                        1,980                   20
  3                      深高速                       1,485                   15
  4                  水务集团                           990                   10
  5                  铁汉生态                           495                    5
                    合计                              9,900                1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及方式符合当时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签订的改制重组合同

       经核查,2018 年 12 月 28 日,深水规院有限的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

起人协议》,约定深水规院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将深水规院有限整体

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9,900 万元,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深水规院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对

股份公司进行出资,并按其在深水规院有限的出资比例确定其对股份公司的出资

比例;该协议亦对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作了明确的规

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引致发起人因设立行为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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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评估和验资

     1、经核查,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过程中履行的审计、评估和验资程序如下:

     2018 年 8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8]第 ZI0606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深水规院有

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扣除向股东分红后的金额为 382,190,734.98 元。

     2018 年 12 月 16 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企华评报

(2018)4648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深水规院

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44,530.95 万元。

     2019 年 1 月 1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I2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深水规院

已收到各股东以净资产折股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 9,900 万元。

     2、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的规定,除“经深圳市人

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直接出资企业股权变动

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市国资局认为需要核准的其他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应当报

深圳市国资委核准外,其他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制。发行人设立时由北京中企华资

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2018)4648 号”《资产评估报告》

未办理评估备案,存在瑕疵。

     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的规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

作实行分级管理。经济行为由市国资局批准的,资产评估项目报市国资备案;其

他资产评估项目由直接出资企业备案”,发行人设立时的评估报告应当由其出资

企业深投控备案。鉴于:(1)深投控已于发行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关于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基准日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的评估

报告的议案》时,对该评估报告表决同意,认可该评估结果;(2)发行人系由

深水规院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前后国有股

东持股比例未变化,且深投控作为发起人股东确认同意发行人股改的相关议案,

发行人设立过程未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3)发起人签署并履行了《发起人协

议》,股份公司发起人间不存在关于发行人设立的纠纷或潜在纠纷;(4)截至

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或其股东未因评估报告备案事项受到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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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改时相关评估报告未履行备案程序不构成本

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评估及验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评估报告未履行

备案程序,存在程序瑕疵,鉴于对评估报告予以备案的深投控作为发行人的股东,

已审议同意相关评估报告,发行人股改前后国有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未造成

国有资产流失,股份公司发起人不存在关于发行人设立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

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或其股东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发行人股改

时的评估报告未履行备案程序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的创立大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深水规院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发行人的全体发起人或其委派代表参加了创立大会,代表发行人 9,900 万股股份。

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的议案》《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议案》《深圳市水务

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股份公司设立所需的议案,并选举了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创立大会所形成的决议真实、有

效。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业务的独立性

     1、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水利工程、

市政工程、水力发电工程、建筑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科研、咨询、勘察、测量、

设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文水资源调查、论证;晒图;复印、打印(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污染治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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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总承

包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是“为水务建设工程提供勘测设计规划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

     2、发行人系由深水规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发行人承继了深水规院有

限的业务、人员和资产等,发行人业务体系完整,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3、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发行人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

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独立。

       (二)发行人资产的独立性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

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

纷。

     2、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发行人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等资产

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部分

所述。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

       (三)发行人人员的独立性

     1、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

工资管理制度,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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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处工作并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3、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发行

人处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

薪。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四)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建立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同时,发行人的董事会下

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已经

建立了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按照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

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运行。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机构独立。

       (五)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1、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均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

     2、经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开立了独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根据发行人的

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同一银行账户的情况,亦不存在将资金存入股

东的结算账户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依法

独立进行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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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财务独立。

       (六)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

义务;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具备独立性。基于前述独立

性,发行人拥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其业务活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人员、财务、业务、机构

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及股东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并经核查,发行人系由深水

规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发行人的发起人为深投控、水规院投资、深高速、水

务集团和铁汉生态。发行人设立至今,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深水规院发起人(股东)的相关情况如下:

       1、深投控

       (1)基本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深投控持有发行人 50%股权,其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675664218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勇健
注册资本                 2,764,9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04 年 10 月 13 日至 2054 年 10 月 13 日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 18 楼

       经核查,深投控为深圳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2、水规院投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水规院投资持有发行人 20%股份,其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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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K5UF54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王健
注册资本                 8,252 万元
营业期限                 2017 年 6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宝安南路 3097 号洪涛大厦 12 楼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水规院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1                     朱闻博                            4,571,917.45         5.54%
   2                     陈     凯                         2,694,793.75         3.27%
   3                     李     战                         2,472,918.10         3.00%
   4                     王     健                         2,369,252.35         2.87%
   5                     陆绍笺                            2,250,836.15         2.73%
   6                     刘晓文                            2,250,836.15         2.73%
   7                     龚     宇                         2,169,244.50         2.63%
   8                     王     燕                         1,737,046.00         2.11%
   9                     平     扬                         1,335,895.65         1.62%
  10                     党晨席                            1,133,721.65         1.37%
  11                     郑     政                           990,240.00         1.20%
  12                     李     柱                           990,240.00         1.20%
  13                     蔡     勇                           990,240.00         1.20%
  14                     何广海                              990,240.00         1.20%
  15                     林文育                              844,695.35         1.02%
  16                     吴     奇                           762,381.65         0.92%
  17                     成     洁                           762,381.65         0.92%
  18                     裴洪军                              762,381.65         0.92%
  19                     曾庆彬                              762,381.65         0.92%
  20                     冯     文                           762,381.65         0.92%
  21                     姚作友                              708,743.65         0.86%
  22                     苏腾飞                              702,554.65         0.85%
  23                     陈达宏                              698,841.25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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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陈纯山               680,790.00         0.83%
  25                     胡仁贵               680,790.00         0.83%
  26                     王国栋               680,790.00         0.83%
  27                     李朝方               680,790.00         0.83%
  28                     杨世平               680,790.00         0.83%
  29                     熊寻安               680,790.00         0.83%
  30                     王   卫              680,790.00         0.83%
  31                     黄松联               680,790.00         0.83%
  32                     雷   声              680,790.00         0.83%
  33                     黄小平               680,790.00         0.83%
  34                     罗嘉佳               680,790.00         0.83%
  35                     姚   远              680,790.00         0.83%
  36                     闫海龙               680,790.00         0.83%
  37                     陈兆斌               680,790.00         0.83%
  38                     林   杰              680,790.00         0.83%
  39                     朱文锋               680,790.00         0.83%
  40                     刘晓明               680,790.00         0.83%
  41                     刘石森               680,790.00         0.83%
  42                     卞长蓉               638,601.65         0.77%
  43                     蔡学嵘               638,601.65         0.77%
  44                     罗健萍               638,601.65         0.77%
  45                     姚世宏               638,601.65         0.77%
  46                     曹志德               583,313.25         0.71%
  47                     徐雄峰               570,110.05         0.69%
  48                     陈   豪              557,010.00         0.68%
  49                     吴文萍               557,010.00         0.68%
  50                     于光军               557,010.00         0.68%
  51                     姚彦星               528,128.00         0.64%
  52                     何   辉              517,297.25         0.63%
  53                     林锡炎               517,297.25         0.63%
  54                     刘新聆               501,618.45         0.61%
  55                     孙   泉              458,398.60         0.56%
  56                     刘小玲               444,679.65         0.54%
  57                     金家莉               444,679.65         0.54%


                                   3-3-2-2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58                     李   毅              444,679.65         0.54%
  59                     于远燕               444,679.65         0.54%
  60                     孙   翔              398,468.45         0.48%
  61                     彭兆然               398,468.45         0.48%
  62                     唐科屹               395,167.65         0.48%
  63                     李荣进               395,167.65         0.48%
  64                     李少博               395,167.65         0.48%
  65                     梁彬锐               395,167.65         0.48%
  66                     郭   睿              371,340.00         0.45%
  67                     李   莲              371,340.00         0.45%
  68                     刘琼玲               371,340.00         0.45%
  69                     黄顺强               369,483.30         0.45%
  70                     徐建军               363,088.00         0.44%
  71                     卿海波               363,088.00         0.44%
  72                     梅欣佩               363,088.00         0.44%
  73                     陈   朗              363,088.00         0.44%
  74                     李海英               363,088.00         0.44%
  75                     高金晖               363,088.00         0.44%
  76                     吴景华               363,088.00         0.44%
  77                     胡   亭              363,088.00         0.44%
  78                     黄培志               363,088.00         0.44%
  79                     鲁华锋               363,088.00         0.44%
  80                     吕   东              363,088.00         0.44%
  81                     马   浩              363,088.00         0.44%
  82                     葛   燕              363,088.00         0.44%
  83                     周   树              363,088.00         0.44%
  84                     曹梦成               363,088.00         0.44%
  85                     吴隆顺               316,876.80         0.38%
  86                     李敏达               316,876.80         0.38%
  87                     任江龙               313,576.00         0.38%
  88                     赵   亮              313,576.00         0.38%
  89                     刘志龙               313,576.00         0.38%
  90                     康双喜               313,576.00         0.38%
  91                     陈正雄               313,576.00         0.38%


                                   3-3-2-2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92                     赵维新               313,576.00         0.38%
  93                     洪   忠              313,576.00         0.38%
  94                     吴钦其               313,576.00         0.38%
  95                     马长林               303,673.60         0.37%
  96                     王雪娇               303,673.60         0.37%
  97                     范   凯              303,673.60         0.37%
  98                     施咏权               303,673.60         0.37%
  99                     龙凤华               303,673.60         0.37%
  100                    杨冬云               303,673.60         0.37%
  101                    王国建               303,673.60         0.37%
  102                    王和利               303,673.60         0.37%
  103                    曾   魁              303,673.60         0.37%
  104                    程天舜               303,673.60         0.37%
  105                    葛   翔              303,673.60         0.37%
  106                    毛成卿               303,673.60         0.37%
  107                    李   婷              303,673.60         0.37%
  108                    姚琳琳               303,673.60         0.37%
  109                    丁焕菊               303,673.60         0.37%
  110                    熊关东               303,673.60         0.37%
  111                    林   潮              264,064.00         0.32%
  112                    王受泓               264,064.00         0.32%
  113                    梁鲁生               264,064.00         0.32%
  114                    曾   毅              264,064.00         0.32%
  115                    林德生               264,064.00         0.32%
  116                    陈   焰              264,064.00         0.32%
  117                    田赞春               264,064.00         0.32%
  118                    车永和               264,064.00         0.32%
  119                    江   飞              264,064.00         0.32%
  120                    张   毅              264,064.00         0.32%
  121                    周丹丹               264,064.00         0.32%
  122                    吴   勇              247,560.00         0.30%
  123                    林莉莉               247,560.00         0.30%
  124                    王福连               214,552.00         0.26%
  125                    佟长江               214,552.00         0.26%


                                   3-3-2-2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26                    刘士虎               214,552.00         0.26%
  127                    黄奕龙               214,552.00         0.26%
  128                    何元英               214,552.00         0.26%
  129                    兰志豪               184,844.80         0.22%
  130                    蒋志坚               184,741.65         0.22%
  131                    王   满              184,741.65         0.22%
  132                    陈   正              184,741.65         0.22%
  133                    黄政堂               184,741.65         0.22%
  134                    张   涛              184,741.65         0.22%
  135                    陈   泉              165,040.00         0.20%
  136                    胡俊锋               103,150.00         0.13%
  137                    张宝月               103,150.00         0.13%
  138                    李永红               103,150.00         0.13%
  139                    徐素兰               103,150.00         0.13%
  140                    龚春龙               103,150.00         0.13%
  141                    徐   斌              103,150.00         0.13%
  142                    马明灯               103,150.00         0.13%
  143                    申晓云               103,150.00         0.13%
  144                    张宏图               103,150.00         0.13%
  145                    梁   琼              103,150.00         0.13%
  146                    黎志艺               103,150.00         0.13%
  147                    柳庆华               103,150.00         0.13%
  148                    罗原宗               103,150.00         0.13%
  149                    汪明耀               103,150.00         0.13%
  150                    赖学连               103,150.00         0.13%
  151                    林树彬               103,150.00         0.13%
  152                    任晓光               103,150.00         0.13%
  153                    李   进              103,150.00         0.13%
  154                    奚   靖              103,150.00         0.13%
  155                    李庆平               103,150.00         0.13%
  156                    吴俊雄               103,150.00         0.13%
  157                    李   芳              103,150.00         0.13%
  158                    郭观明               103,150.00         0.13%
  159                    奚怡新               103,150.00         0.13%


                                   3-3-2-2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60                    刘长海                              103,150.00          0.13%
  161                    彭金华                              103,150.00          0.13%
  162                    曹明会                              103,150.00          0.13%
  163                    胡     强                           103,150.00          0.13%
  164                    黄洁辉                              103,150.00          0.13%
  165                    于锐锋                              103,150.00          0.13%
  166                    钱红钢                              103,150.00          0.13%
  167                    王     拓                           103,150.00          0.13%
  168                    戴小宁                              103,150.00          0.13%
  169                    宋维念                              103,150.00          0.13%
  170                    井晓丙                              103,150.00          0.13%
  171                    张艺才                              103,150.00          0.13%
  172                    冯光春                              103,150.00          0.13%
                    合计                                   82,520,000.00      100.00%

       经核查,依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

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6]1110 号)并经深水规院有限

内部审议程序决策,深水规院有限实施了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深水规院有限

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设立水规院投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实现

员工间接持股并建立健全了持股在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以及所持发行人

股权的管理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深高速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深高速持有发行人 15%股权,其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302515E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胡伟
注册资本                 218,077.0326 万元
营业期限                 1996 年 12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收费站

       深高速(600548.SH)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其《2020 年第

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深高速的股权结构如下:

                                         3-3-2-3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HKSCC NOMINEES LIMITED                        729,921,099           33.47%
  2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654,780,000           30.03%
  3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411,459,887           18.87%
  4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7,211,323            4.00%
  5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1,948,790            2.84%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878,302            1.19%
  7                          莫景献                             13,688,494            0.63%
  8                      AU SIU KWOK                            11,000,000            0.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
  9                                                              8,545,073            0.39%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                         张萍英                              5,017,000            0.23%
  11                        其他股东                           171,320,358            7.86%
                          合计                                2,180,770,326           100%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 H 股
系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根据深高速公开披露的信息,其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4、水务集团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水务集团持有发行人 10%股权,其基本情

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755419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               胡嘉东
注册资本                 210,352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1981 年 6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万德大厦 23 层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水务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深圳市国资委                             115,693.60            55%
  2          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折外资)                    42,070.40            20%
  3          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折内资)                    42,070.40           20%
  4          Veolia Eau-Compagnie Generale des Eaux                10,517.60             5%
                          合计                                    210, 352.00         100%


                                         3-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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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水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5、铁汉生态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铁汉生态持有发行人 5%股权,其基本情

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1109149K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刘水
注册资本                  227,948.0422 万元
营业期限                  2001 年 8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B
住所
                          座 20 层 2002 单元

       铁汉生态(300197.SZ)系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根据其《2020 年第一季

度报告》,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铁汉生态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刘水                         720,715,146        30.72%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
  2                                                              117,271,500         5.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3,975,265         4.86%
  4            中泰创展(珠海横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3,552,404         4.84%
  5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74,088,893         3.16%
  6          乌鲁木齐木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924,298         2.43%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187,500         1.20%
  8                                陈子舟                         27,138,921         1.16%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369,600         1.12%
  10                                张衡                          18,273,193         0.78%
  11                              其他股东                       982,983,702        44.73%
                                 合计                          2,279,480,422      100.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发行人设立时的法人股东均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起人并出资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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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共有 5 名发起人,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符合《公司

法》关于发起人人数和住所的要求;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发起人系以深水规院有限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出

资投入发行人,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4、发行人设立时不存在发起人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

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起人以其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情

形。

     5、经核查,依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6]1110 号)并经深水规院有

限内部审议程序决策,深水规院有限实施了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深水规院有

限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设立水规院投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实

现员工间接持股并建立健全了持股在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以及所持发行

人股权的管理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2020 年 7 月 3 日,深圳市国资委出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水务规

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20]347

号),认定发行人股东深投控、水务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的投资者一码通账户应标注为“SS”;发行人股东深高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投资者一码通账户应标注为“CS”。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深投控持有发行人 49,5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0%,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详见本章之“(一)

发行人的发起人及股东”部分所述。

       (三)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股东大会资料、深投控工商档案等,本所律师认

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深投控,兹分析如下:

     1、深水规院有限设立至 2017 年 8 月深水规院有限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前,

深投控一直为深水规院有限的唯一股东;深水规院有限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至本

                                   3-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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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深投控持有发行人(深水规院有限)50%股权,因此,

深投控依其所持股权保持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控制权。

     2、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其中 3 名独

立董事)构成,深投控有权推荐 4 名董事候选人,占发行人董事会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半数以上席位,深投控足以对发行人董事会施加重大影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规定,

在确定公司实际控制权归属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

经查询深圳市属企业国有产权监管系统,发行人在深圳市国资委产权监管系统中

登记的产权单位、实际管理单位、归属直接出资企业均为深投控;根据发行人提

供的深投控就发行人股东大会相关议案表决意见的公文处理表及发行人的说明,

深投控在发行人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系依其公司制度履行审议程序形成意见后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为深投控符合发行人的

实际情况。

     4、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

施意见》(国资发法规[2019]114 号),国有资产监管应转变监管理念,依法对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将应由企业自

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

业。深投控系深圳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深圳市国资

委直管企业,发行人系深投控出资的子企业,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为深投控

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精神。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深投控,且报告

期内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如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四、发行人的设立”部分所述,发行人

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发起人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

移手续已办理完毕,产权界定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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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系由深水规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深水规院有限历史沿革

追溯至 1993 年 3 月 25 日组建的事业单位“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发行人及

其前身深水规院有限的主体性质、股本等演变情况具体如下:

     1、1993 年 3 月,“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组建

     1993 年 3 月 25 日,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深编[1993]037 号”《关于组

建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的批复》,同意深圳市水务局在原深圳市水利电力勘测

设计室的基础上组建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该院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水利

水电工程的勘探、测量、项目评估、施工试验、工程设计及工程建设的技术性检

测等工作,并主要承担水利局委托交办的水利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和规划设计工

作”。

     2、2008 年 4 月,事业单位改制及资产划转

     2006 年 7 月 5 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

于印发<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

流安置办法>和<深圳市事业单位转企社会保险有关问题实施办法>的通知》(深

办[2006]34 号),要求将含水规院在内的 124 家事业单位改制为国有企业,撤销

事业建制,收回事业编制;全部资产一并纳入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2006 年 7 月 5 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

办[2006]35 号《深圳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划转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包括水

规院在内 124 家转企事业单位的市属国有权益划转至市国资委系统,并成立 20

个具体划转工作组负责划转工作,市国资委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深投控等直管企业

为划入单位。

     2006 年 8 月 29 日,深圳市水务局(移交方)、深投控(接收方)、水规院

(被划转方)与深圳市划转工作组(监交方)签订《划转和移交工作备忘录》,

确认根据《实施方案》,将深圳市水务局拥有的水规院的国有资产划转给深投控,

被划转的国有资产以水规院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清产核资报告所涉及的资

产、债务为基本依据,基准日(2004 年 12 月 31 日)至划转日(2006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一并纳入移交范围。


                                   3-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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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5 日,深圳市国资委下发“深国资委[2007]69 号”《关于办理市党

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决定将包

括水规院在内的 246 家划转单位的国有产权划转至深投控。

       2007 年 11 月 21 日,水规院取得了深圳市工商局核发的“[2007]第 1209868

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名称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

       2008 年 2 月 15 日,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巨财

审字(2008)第 034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水规院经

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12,609,134.28 元。

       2008 年 3 月 20 日,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巨验

字[2008]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水规院已收到深

投控以净资产 800 万元缴纳的注册资金,其余 460,913,4.28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8 年 4 月 3 日,水规院取得了深圳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水规院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
经济性质                 全民
经营方式                 咨询
法定代表人               胡本雄
注册资金                 8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08 年 4 月 3 日至 2038 年 4 月 3 日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3097 号洪涛大厦 12 楼
出资人(主管部门)       深投控

       根据当时有效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

分改制为企业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资产

无偿划转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经核查,深圳市水利局拥有的资产无偿划转至深投控,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

批准实施的,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可以不进行评估。事业单

位性质的“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改制为企业时未进行评估,不符合《事业单

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1)事业单位性质的“深圳市

水利规划设计院”改制为深投控出资的企业后,企业的资产仍为国有资产,实际

上未改变水规院资产的所有权性质;(2)深投控向深圳市国资委报送《关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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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时,将发行人

转企改制等历史沿革情况向深圳市国资委一并报送,深圳市国资委在《深圳市国

资委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中

确认收悉深投控报送的文件,且确认了发行人自转企改制以来历次演变而形成的

总股本及股权结构,未提出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3)包括水

规院在内的 124 家事业单位的本次转企改制系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市事

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和<深圳市事业单位转企社会保险有关问题实施

办法>的通知》(深办[2006]34 号)的要求实施的,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同批次

完成转企改制的企业履行的改制程序与水规院相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日,不存在因未履行改制资产评估而被认定改制无效或认定国有资产流失的情

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水规院国有资产划转及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经有权

机关批准,法律依据充分;水规院转企改制存在未对改制资产进行评估的瑕疵,

鉴于改制前后水规院资产的性质均为国有资产,深圳市国资委向深投控下发了包

含对发行人经历史沿革而形成的股本及股权结构的确认意见,未提出发行人历史

沿革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水规院改制时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不会构成本

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3、2010 年 8 月,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8 月 20 日,深投控下发“深投控[2010]435 号”《关于未分配利润转增

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水规院将 200 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为注册资本,注册资

本增至 1,000 万元。

     同日,深圳巨源至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巨至验字[2010]066

号”《验资报告》,验证水规院已将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 200 万

元转增实收资本。

     经核查,本次增资完成后,水规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
经济性质                 全民
经营方式                 咨询

                                        3-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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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胡本雄
注册资金                 1,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08 年 4 月 3 日至 2038 年 4 月 3 日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3097 号洪涛大厦 12 楼
出资人(主管部门)       深投控

       4、2012 年 9 月,第二次增资

       2012 年 6 月 20 日,深投控下发“深投控[2012]403 号”《关于对深圳市水务规

划设计院增资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批复》,同意水规院将 1,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

转增为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至 2,000 万元。

       2012 年 7 月 16 日,深圳巨源至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巨至

验字[2012]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水规院已将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未

分配利润 1,00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

       经核查,本次增资完成后,水规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
经济性质                 全民
经营方式                 咨询
法定代表人               胡本雄
注册资金                 2,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08 年 4 月 3 日至 2038 年 4 月 3 日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3097 号洪涛大厦 12 楼
出资人(主管部门)       深投控

       5、2015 年 6 月,水规院变更为深水规院有限

       2014 年 3 月 10 日,深投控下发“深投控[2014]85 号”《深圳市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关于产权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深投控下属的尚在深圳市监局登记

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 78 家企业完成公司制规范登记工作。

       2015 年 4 月 7 日,深投控作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

规划设计院更改企业名称的批复》,同意水规院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12 日,深投控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公司由全民所有制变更为

有限责任公司。


                                          3-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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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次变更完成后,深水规院有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本雄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3097 号洪涛大厦 12 楼
成立日期                 2008 年 4 月 3 日
出资人                   深投控

       经核查,本次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时,未按照当时有

效的相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程序,存在瑕疵。但是鉴于:

(1)全民所有制阶段,经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及深圳市国资委同意,

深圳市水务局将水规院国有资产划转至深投控;国有独资阶段,深投控为水规院

有限的唯一股东,本次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企业前后,相关国有资

产的拥有人均为深投控,未改变国有资产性质;(2)本次变更进行了企业性质

的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金未变更,未因企业性质变更进行资产、负债等调整,

企业净资产未因本次企业性质变更发生变化,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经核查,本

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未履行清产核资、

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程序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6、2017 年 8 月,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6 年 5 月 11 日,深圳市国资委核发“深国资委函[2016]348 号”《深圳市国

资委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时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

股立项的批复》,同意深水规院有限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时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

持股立项。

       2016 年 9 月 26 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大学评估[2016]GD0006 号”《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拟进行混合所有

制改革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深

水规院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0,6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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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10 月 2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核字

[2016]010159 号”《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对深水规院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清产核资。

     2016 年 11 月 16 日,深投控就资产评估结果向深圳市国资委申请备案,取

得了深圳市国资委核发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深国资委评

备[2016]031 号)。

     2016 年 12 月 29 日,深圳市国资委核发“深国资委函[2016]1110 号”《深圳市

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深投

控提出的深水规院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即深水规院有限通过增资扩股

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同时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

持股;增资扩股完成后,深投控持有的深水规院有限股权比例不低于 50%;深水

规院有限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比例不高于 20%;引入战略投资者不超过 3 家。

     2017 年 7 月 13 日,深投控、水规院投资、深高速、水务集团、铁汉生态、

深水规院有限签署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同时,深高

速、水务集团、铁汉生态分别向深投控和发行人出具《新增股东承诺函》。深高

速承诺“将积极为水规院提供业务支持,包括每年提供 10 亿元以上的 PPP 或 EPC

总承包项目,或水务规划、勘察设计费用达到 5000 万元以上项目的业务资源”;

水务集团承诺“每年提供 10 亿元以上的 PPP 或 EPC 总承包项目,或水务规划、

勘察设计费用达到 5000 万元以上项目的业务资源”;铁汉生态承诺“每年提供

5 亿元以上的 PPP 或 EPC 总承包项目,或水务规划、勘察设计费用达到 2500 万

元以上项目的业务资源”;深高速、水务集团、铁汉生态共同承诺“本公司如违

反上述承诺内容,将在收到深投控或水规院书面通知的规定期限内作出令深投控

和水规院满意的纠正、补救(若前述情形可以纠正、补救),并赔偿深投控和水

规院因此而遭到的损失(若有)。否则,视为违约,水规院有权扣除本公司当年

在水规院应分配的利润。被扣除的利润如何处置由水规院股东会审议决定,股东

会审议时,违约股东无表决权。”

     上述增资事项已经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出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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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6 月 18 日,中审众环出具“众环验字(2020)060013 号”《深圳市水

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深水规院

有限已收到水规院投资、深高速、水务集团、铁汉生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20,630 万元,其中,2,000 万元计入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18,63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经核查,本次增资完成后,深水规院有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闻博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3097 号洪涛大厦 12 楼
成立日期                 2008 年 4 月 3 日

       经核查,本次增资完成后,深水规院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投控                                 2,000              50%
   2                 水规院投资                                    800              20%
   3                      深高速                                   600              15%
   4                     水务集团                                  400              10%
   5                     铁汉生态                                  200              5%
                   合计                                          4,000          100%

       7、2019 年 1 日,深水规院设立

       2019 年 1 月,深水规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详见本《律师工作报

告》之“四、发行人的设立”部分所述。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深水规院有限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股东所持股份的质押情况

       根据发行人股东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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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

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潜在纠纷及风险;发行人及深水规院有限的历次股权变更

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起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根据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水力发电工程、建筑工程、园
                     林景观工程的科研、咨询、勘察、测量、设计;水利
                     工程质量检测;水文水资源调查、论证;晒图;复印、   为水务建设
                     打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工程提供勘
 1        发行人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系统集     测设计规划
                     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     咨询等专业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     技术服务
                     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
                     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环境及水务工程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水务及市政给
                     排水工程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信息安全技术研发与
                     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建设与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系
                     统设计、开发、销售及维护;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
                     开发及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水文监测系统、水资
                     源监测系统及水资源利用与调度系统的设计、开发及
                     维护;国内贸易;岩土工程勘察、测试、检测、咨询;
                     地球物理勘测;工程测量及监测;水处理设备、一体
                                                                        主要从事网
                     化泵站、闸门、阀门、起重机械、启闭机、控制柜、
                                                                        站运维、系统
                     船舶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安装;水工金属结构的施
                                                                        维护等信息
                     工、安全防范工程产品销售及施工; 无线通讯技术服
                                                                        化服务、软件
                     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慧城市建设;智慧水务系统
 2       水务科技                                                       开发等产品
                     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处理,
                                                                        提交类的信
                     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息化项目及
                     (GNSS)安全监测;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
                                                                        环保硬件设
                     安全监测;遥感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各类泵站、水厂、
                                                                        备供货业务
                     河道、管道、水务设施的运营管理及维护。(以上各项
                     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污染治理设施运
                     行;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测绘技术服务;水务
                     工程勘测与设计、水务工程及地基基础施工;工程咨
                     询;电子自动化工程、监控系统工程、通讯系统工程
                     和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水工金属结构
                     的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3-3-2-4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岩土工程技术咨询;岩土工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岩
                                                                       主要从事工
                      土工程机械研发;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岩土工程勘察;
    3      水务岩土                                                    程勘察、工程
                      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治理;工程测量;水利水电
                                                                       测量
                      工程施工。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

前述经营活动,取得了如下主要资质或许可:
序      持证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资质等级         有效期
号        人
                                                           水利行业甲级、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程设计资                                  政行业(给水工     2023 年 4
1                           A144001895    住房和城乡建设
                 质证书                                    程、排水工程)专   月 20 日
                                          部
                                                           业甲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
                                                           计专项乙级;电力
                                                                              2023 年 2
2                                                          行业(水利发电
               工程设计资                 广东省住房和城                       月6日
                            A244001892                     (含抽水蓄能、潮
               质证书                     乡建设厅
                                                           汐))专业乙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    2023 年
3
                                                           程)乙级           11 月 2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程勘察资                                  工程勘察综合资     2025 年 5
4       发行                B144055465    住房和城乡建设
                 质证书                                    质甲级             月 19 日
        人                                部
                                                                              2020 年
               测绘资质证    甲测资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
5                                                          工程测量甲级       12 月 31
                   书        4400352      自然资源部
                                                                                 日
               工程咨询单   91440300672
                                          中国工程咨询协   水利水电,市政公   2021 年 9
6              位甲级资信   999996A-18Z
                                          会               用工程甲级         月 29 日
                   证书         YJ18
                                                                              2020 年
               测绘资质证    乙测资字     广东省自然资源   测绘航空摄影乙
7                                                                             12 月 31
               书            44122003     厅               级
                                                                                 日
               生产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     水保方案
                                          中国水土保持协                      2021 年 9
8              方案编制单   (粤)字第                           5星
                                          会                                  月 30 日
               位水平评价     0050 号
               证书
               生产建设项
                              水保监测
               目水土保持                 中国水土保持协                      2021 年 9
9                           (粤)字第                           3星
               监测单位水                 会                                  月 30 日
                              0018 号
               平评价证书




                                          3-3-2-4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持证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资质等级         有效期
号     人
                                                         水利水电甲级;
                                                         农林牧渔、电力热
                                                         力、纺织皮革、造
                                                                              2023 年
            水资源论证      水论证      中国水利水电勘   纸、石化化工、建
10                                                                            11 月 11
            资质证书      440118049     测设计协会       材木材、食品药
                                                                                 日
                                                         品、机械制造、建
                                                         筑、其他服务业乙
                                                         级。
            广东省建设
                                                         电力行业变电工
            行业资质证                  深圳市罗湖区住                        2020 年
11                       A444004190                      程丙级、电力行业
            书(工程设                  房和建设局                           11 月 9 日
                                                         送电工程丙级
            计)
                                                         废水临时治理、固
            广东省环境
                         粤环协证 963   广东环境保护产   体废物临时治理、 2021 年 2
12          污染治理能
                             号         业协会           污 染 修 复 临 时 治 月 28 日
            力评价证书
                                                         理
            深圳市信息                                   从事计算机应用
            系统工程咨   GCSJ200900     深圳市信息工程   系 统 工 程 和 网 络 2021 年 3
13
            询设计资质       5          协会             系统工程的咨询 月 1 日
            证书                                         设计服务
                                                                               2020 年
            测绘地理信    丙测资字      广东省国土资源   地理信息系统工
14                                                                            12 月 31
            息系统工程    4422433       厅               程丙级
                                                                                 日
                                                         安全风险评估、安
            国家信息安                                   全需求分析、安全
                         CNITSEC202     中国信息安全测                        2023 年 4
15          全测评信息                                   方案设计、安全集
                          0SRV-I-956    评中心                                月 29 日
            安全服务                                     成、安全监控和维
                                                         护等
            信息系统集   XZ34403201     中国电子信息行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及 2021 年 6
16
            成及服务       70874        业联合会         服务                 月 30 日
     水务
            电子与智能
     科技                               深圳市住房和建   电子与智能化工      2022 年 9
17          化工程专业   D344171582
                                        设局             程专业承包          月 27 日
            承包
                         (粤)JZ 安
            安全生产许     许证字       广东省住房和城                       2021 年 1
18                                                           建筑施工
            可证         [2018]02018    乡建设局                              月4日
                              0
            深圳市信息
            系统运维技   SZYW19030      深圳市信息工程                       2021 年 3
19                                                             一级
            术服务等级      87          协会                                  月1日
            证书
     水务   建筑业企业                  深圳市住房和建   水利水电工程施      2025 年 2
20                       D344329014
     岩土   资质证书                    设局               工总承包三级      月 24 日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及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没有超

出上述经核准登记的范围。

                                        3-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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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

在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经营的情形。

     (三)发行人的业务变更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材料、《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一直是为水务建设工程提供勘测设计规划咨询

等专业技术服务,其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7,127.57 万元、49,913.31 万元、63,355.94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98%、96.47%、88.67%。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五)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的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

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创业板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循重要性原则,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1、关联自然人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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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是发行人的关联方。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部分所述。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深投控的公司章程及其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深投控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在深投控的任职                    关联方姓名
 1                       董事长                      王勇健
 2                董事、总经理                       王文杰
 3                        董事                       冯青山
 4                        董事                       陈志升
 5               董事、财务总监                      樊时芳
 6                        董事                       张 志
 7                        董事                       马蔚华
 8                        董事                       刘晓东
 9                    副总经理                       王华本
 10                   副总经理                       王昱文
 11                   副总经理                       杨红宇
 12                   副总经理                       刘征宇
 13                   副总经理                       姚 飞
 14                   总会计师                       黄 宇
 15                   总工程师                       王 戈
 16                  监事会主席                      伍先铎
 17                       监事                       栗 淼
 18                       监事                       林发成
 19                       监事                       高建辉

       (3)前述第(1)、(2)项关联自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

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也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2、关联法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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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深投控,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六、

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所述。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根据深投控提供的资料、深投控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开披露信息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深投控直接控制的一级企业

或其他组织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直接出资比例
 1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2             河北省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3                 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4             深圳市大亚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5               深圳市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6               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7               深圳市实验幼教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8           深圳市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9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100.00%
 10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11              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100.00%
 12           深圳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3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4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5              深圳市东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6              深圳市法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00.00%
 17         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00.00%
 18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0.00%
 19              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                           100.00%
 20                深圳市荔园酒店有限公司                             100.00%
 21                深圳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2            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3              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4                深圳市深投教育有限公司                             100.00%



                                          3-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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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直接出资比例
 25              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26              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27           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28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9              深圳市五洲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30                  深圳市演出有限公司                                       100.00%
 31                 深圳市粤剧团有限公司                                      100.00%
 32           深圳音乐厅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33          深圳银湖会议中心(酒店)有限公司                                 100.00%
 34                  深圳迎宾馆有限公司                                       100.00%
 35                 深圳云海酒店有限公司                                      100.00%
 36          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37     深投控(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38            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39         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40                深圳歌剧舞剧院有限公司                                     100.00%
 41                  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                                       100.00%
 42            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00.00%
 43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                                    100.00%
 44    深圳投控湾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67%
 45              深圳市先科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90.91%
 46              梅州市深梅友谊大厦有限公司                                   89.30%
 47              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0.00%
 48                深圳市山水宾馆有限公司                                     70.00%
 49                深圳市坪西公路有限公司                                     66.67%
 50         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                                65.00%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63.55%(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000029)
 52         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0%
 53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7.96%
 54              深圳市留学生创业园有限公司                                   57.14%
 55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52.28%
 56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60%



                                      3-3-2-4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直接出资比例
 57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50.00%
 58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96%
 59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1.80%
 60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1.00%
 6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2736)           33.53%(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62              深圳市交通联网售票有限公司                    直接和间接持股 57.00%
 6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28)        26.35%(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64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829)         18.89%(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6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002183)      18.30%(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②深投控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法人,经核查,报告

期内,深投控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与发行人存在交易的主体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控制关系
                                          深投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持
 1          深圳市投控发展有限公司
                                                        股 100%的公司
                                          深投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
 2       深圳市城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公司
                                          深投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
 3        深圳市城建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公司
                                          深投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
 4       东莞市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60%的公司
                                          深投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
 5        深圳市文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司持股 100%的公司
                                          深投控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
 6        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60%的公司
       3、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水规院投资               持有发行人 20%股份,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2                  深高速                           持有发行人 15%股份
 3                 水务集团                          持有发行人 10%股份
 4                 铁汉生态                           持有发行人 5%股份

       上述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六、

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所述。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3-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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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任职        姓名                关联法人名称                   关联关系
号
 1                          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董事
        董事       王昱文
 2                               香港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3                                 深圳市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4                                深圳市深水龙华水务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5                               池州市水环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6                             深圳市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7      董事       黄凌军         深圳市深水光明水务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8                             深圳市深水龙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9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水水务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10                                    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11                                深圳市大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12                                深圳高速苏伊士环境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13      董事       高江平        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14                                  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15    独立董事     郭仁忠        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16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     傅曦林
17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担任执行董事、
18                             肇庆市汉鼎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总经理
19                            芦山县汉风缘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董事长
20                             沿河汉江缘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董事长
21                            滨州市天工铁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22                               大方县汉方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担任董事长、总
23                                江苏铁城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经理
24                               天柱县汉天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监事        杨泳
25                            盘州市汉兴缘旅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26                                  铁汉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7                                  星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28                                滨州汉乡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29                             梅州市汉嘉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担任董事、总经
30                            深汕特别合作区汕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理
31                            梅州市梅县区伟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3-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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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任职       姓名                 关联法人名称                   关联关系
号
32                                 铁汉山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33                                河源市汉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34     副总经理     王健            深圳市龙华排水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5、发行人控股股东深投控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任职      姓名                 关联法人名称                   关联关系
 1       董事长    王勇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董事、总
 2                 王文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经理
 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董事     冯青山
 4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担任监事
 5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6        董事     陈志升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担任董事、总经
 7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理
                                                                     担任执行董事、
 8                                深圳市九道彩虹实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担任执行董事、
 9                                萍乡市御国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
10                          深圳市万商天勤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
11                             深圳前海万商天勤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12                               深圳允中促和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
13                                 深圳市中美银投资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
                                                                     持股 90%、担任
14                               深圳市中美银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      张志                                               执行董事
15                               深圳市莫尼特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担任董事长、总
16                                 深圳前海鼎颂投资有限公司
                                                                           经理
                                                                     担任执行事务
17                          深圳前海鼎颂商事贰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
                                                                     担任执行事务
18                            深圳万商天勤鼎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
                                                                     担任执行事务
19                          万商天勤(深圳)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
                                                                     担任管理委员
20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会主任
                                                                     担任董事、总经
21        董事     马蔚华       深圳市华庆前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理

                                      3-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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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任职       姓名                关联法人名称                   关联关系
22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23                             北京乐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24                                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25                               潮商东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26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27                               北京城镇化三十人顾问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
28                               北京创新乐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29                             深圳市乐土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30                                  贝森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31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董事      刘晓东
32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33                                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副董事长
34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35      副总经                    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王华本
36        理                     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37                            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38                            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39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                                                                    担任董事长
                                          (000029)
        副总经                                                       担任董事会主
41                 刘征宇         深圳投控灣區發展有限公司
          理                                                             席
42                                深湾基建(深圳)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43                                    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担任董事长、总
44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担任执行董事、
45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副总经                                                           总经理
                    姚飞
46        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47                            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4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49                                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50      总会计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黄宇
51        师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52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3-3-2-5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任职     姓名                     关联法人名称                关联关系
53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担任执行董事、
54                                    河北省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55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56                                     四川澳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总工程
57                  王戈            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师
58                                    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
59                                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60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61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财务总监
           监事     栗淼
6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63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监事    林发成
6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6、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人控股股东深投控的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发

行人关联方。根据相关关联自然人确认,前述企业在报告期内未曾与发行人发生

交易。

       7、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共拥有两家子公司,

即水务科技及水务岩土,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十、发行人的

主要财产”部分所述。

       8、发行人的联营企业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存在两家联营企业,即水务工程检

测与雄安水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1)水务工程检测
名称                     深圳市水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文鑫
注册资本                 180 万元
营业期限                 200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


                                           3-3-2-5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乐路 5 号多彩科创园 A 座 101
                                          出资人                             出资比例
                             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40%
股权结构                                  发行人                                        35%
                          深圳市顺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
                                          吴文鑫                                         5%

       (2)雄安水务
名称                     河北雄安华深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晓明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8 年 4 月 26 日至长期
住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八于乡西河村向阳路 22 号
                                          出资人                             出资比例
                                          发行人                                        40%
股权结构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35%
                                  光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                              20%
                                   北方万方程科技有限公司                                5%

       9、其他关联方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曾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且与

发行人存在交易,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且与发行人存在交易的关联方相

关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深投控的控股子公司
 2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
 3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深高速控制的企业
 4             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深高速控制的企业
 5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水务集团控制的企业
 6         深圳市深水光明水环境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水务集团控制的企业
 7         深圳市坂雪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水务集团控制的企业

       (二)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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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

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接受劳务                     -    1,415,094.34                    -
          公司
        水务工程检测             接受劳务        1,332,146.45                     -

     2、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深投控               提供劳务       1,698,113.21                    -         71,698.11
          深高速               提供劳务         350,000.00                    -                    -
         水务集团              提供劳务         837,039.57        1,165,396.23         156,660.38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
                               提供劳务                   -         51,886.79                      -
        限公司
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
                               提供劳务                   -         42,452.83                      -
          司
深圳市五洲宾馆有限责任公
                               提供劳务                   -        212,377.36                      -
          司
深投控(深汕特别合作区)
                               提供劳务         685,849.06                    -                    -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
                               提供劳务         551,768.00                    -                    -
      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
                               提供劳务          52,830.19                    -                    -
        有限公司
 深圳市投控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37,240.47         562,156.68          412,830.19
深圳市城建置地发展有限公
                               提供劳务                   -        539,622.64                      -
            司
东莞市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
                               提供劳务         769,207.55                    -                    -
          公司
深圳市文化企业发展有限公
                               提供劳务           9,433.96                    -                    -
            司
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
                               提供劳务          84,905.66                    -                    -
            司
  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451,886.79                    -                    -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
                               提供劳务                   -        117,075.47                      -
        限公司
  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                   -        227,169.81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
                               提供劳务          52,000.00        1,036,953.21          80,084.53
        限公司
深圳市深水龙岗水务集团有       提供劳务                   -         92,452.83                      -

                                     3-3-2-5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限公司
深圳市深水龙华水务有限公
                                     提供劳务                    -      521,027.36      292,830.19
            司
深圳市深水光明水环境有限
                                     提供劳务          46,226.42                   -   1,508,187.92
          公司
深圳市坂雪岗水质净化有限
                                     提供劳务                    -       91,017.92                  -
          公司
         水务工程检测                提供劳务                                          2,049,834.08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02,924.53         42,924.53     1,815,092.94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提供劳务         141,509.43        339,622.64      892,562.26
          司
深圳市乐土精准医疗科技有
                                     提供劳务                                            66,037.74
        限公司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从关联方租赁房屋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确认的租赁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
                                     办公用楼        1,386,217.08     1,386,217.08     1,386,217.08
          司
    发行人与深投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
议》,约定发行人租赁深圳市宝安南路 3097 号洪涛大厦 12 楼及深圳市莲花路
1098 号水源大厦 9 楼两处房产用于发行人办公。
    4、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深投控关联资金拆借的情况。深投控曾将发行人资
金调拨至深投控进行集中管理。发行人被归集的资金比照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进
行管理并计算利息,可自由使用不受限制。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关联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关联方      期初余额     资金拆借日期        摘要          拆借金额         期末余额
                                       2017.03.09       资金收回           1,000.00
                                       2017.10.19       资金拆出           5,869.30
2017 年度    深投控       2,636.89                                                       10,636.89
                                       2017.10.20       资金拆出           4,130.70
                                       2017.11.03       资金收回           1,000.00
2018 年度    深投控      10,636.89     2018.11.08       资金收回          10,636.8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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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已从深投控收回被拆借的全部资金。自收回上述
资金以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拆借的
情形。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140,522.08              9,298,435.40      8,041,691.59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深投控                   478,000.00        118,000.00        118,000.00
                     深高速                   371,000.00                   -                 -
                    水务集团                  139,400.00        119,800.00        125,700.00
          深圳市五洲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64,320.00         64,320.00                   -
        深投控(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发
                                              495,000.00                   -                 -
                  展有限公司
        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
                                              584,874.08                   -                 -
                    公司
        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56,000.00                   -                 -
                      司
            深圳市投控发展有限公司            486,423.98        340,949.08        437,600.00
          深圳市城建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572,000.00        572,000.00                   -
应收
         东莞市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15,360.00                   -                 -
账款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24,820.00        124,100.00                   -
             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90,300.00         90,300.00        240,800.00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533,671.60        478,551.60          84,889.60
        深圳市深水龙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98,000.00         98,000.00                   -
          深圳市深水龙华水务有限公司          295,197.80        674,949.00        413,660.00
         深圳市深水光明水环境有限公司          37,627.20       1,354,579.20      1,598,679.20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40,800.00       1,023,548.52      1,628,548.52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                          360,000.00
         深圳市坂雪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96,479.00                   -
                  水务工程检测                                                    294,435.92
其他                 深投控                              -                 -   107,405,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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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8,095.71      20,000.00         20,000.00
  款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网分公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司
预付
                  水务工程检测                          -    193,583.40        193,583.40
账款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铁汉生态                   75,416.98         75,416.98      301,667.92
应付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273,584.87      1,415,094.30                 -
账款
                  水务工程检测              1,332,146.45
                     深投控                  282,344.40         642,344.40      282,344.40
                    水务集团                   70,640.00         30,000.00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367,000.00         367,000.00      360,000.00
        深圳银湖会议中心(酒店)有限公
                                            1,135,834.35        377,434.35                 -
                      司
        深投控(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发
预收                                           29,000.00                  -                -
                  展有限公司
账款
            深圳市投控发展有限公司             49,800.00         49,800.00                 -
         深圳市城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78,000.00                  -                -
          深圳市深水龙华水务有限公司         993,436.00          72,750.00                 -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2,792.00        171,892.00           56.00

                  水务工程检测               100,001.00          19,812.32

其他                 深投控                 1,732,771.35      3,696,579.06    2,339,241.35
应付
  款        深圳市深投教育有限公司                      -        51,712.50                 -

       7、关于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经审议,报告

期内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行人独立董事就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

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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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

具有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发行人的利益,亦不影响发行人独

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

     (三)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核查,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在其《公司章

程》《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中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

董事的回避表决制度及其他公允决策程序,且相关制度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公司章程》《章程(草案)》、有关议事

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函,就避免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投控承诺

     “1、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

故意促使发行人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公

司将尽可能避免、规范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发行人之间发生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交易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保证不要求或接受发行人在任

何一项交易中给予本公司优于给予任何其他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本公司及本公司

所控制的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承

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的经济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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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水规院投资、深高速、水务集团及铁汉生态

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将尽可能避免、规范与深水规院及其控股

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按照公平、公允及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定,不损害深水规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依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

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的经济

损失。”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尽可能避免、

规范与深水规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及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

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不损害深水规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依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

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的经济

损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在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相关主体已就其与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作出了有效承诺,上

述承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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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同业竞争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

在同业竞争情况。

     2、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或承诺

     经核查,为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投控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除直接持有深水规院的股份外,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深水规

院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在本公司与深水规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

企业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深水规院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深水规院经营的业务

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深水规院,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深水规院,以确保深水规院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本公司保证,将不利用深水规院控股股东的身份对深水规院的正常经营

活动进行不正当的干预;

     4、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因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深水规院;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深水规院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给予深水规

院及其他股东全部赔偿。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特此承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该等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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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经在《招股说明书》

中对有关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与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无

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土地使用权

     2020 年 1 月 22 日,发行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共同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书》,受让宗地号为 A810-0043 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25,524.12 平方米,

总地价款为 30,900 万元,土地用途为新兴产业用地,使用期限为 30 年。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

     2020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用地单位,取得了《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上载明用地项目名

称为龙华设计产业园(一期),用地性质为新兴产业用地。

     根据各方签署的《联合意向合作协议》,发行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

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

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 A810-0043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的挂牌出让,各方按比例(22.02%、26.45%、7.94%、43.59%)承担各项资金

支付义务。产业园建成后,各方按上述比例分配建成物业产权,其中,办公用房

部分按出资比例由各产权人分别办理产权证并持有,报告厅、商业、物业用房等

共有公共部分由各方按出资比例以按份共有方式共同持有。

     (二)房屋建筑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权属证书等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   所有权                                         面积   取得          他项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号     人                                         (㎡)   方式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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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
     深水规    湘(2016)长沙县不                                      受让
1                                    中路 122 号星大花园       59.5           住宅    无
     院有限    动产权第 0010805 号                                     取得
                                            2906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
     深水规    湘(2016)长沙县不                                      受让
2                                    中路 122 号星大花园      133.6           住宅    无
     院有限    动产权第 0010809 号                                     取得
                                            2907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
     深水规    湘(2016)长沙县不                                      受让
3                                    中路 122 号星大花园      56.28           住宅    无
     院有限    动产权第 0010895 号                                     取得
                                            2908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
     深水规    湘(2016)长沙县不                                      受让
4                                    中路 122 号星大花园      147.53          住宅    无
     院有限    动产权第 0010896 号                                     取得
                                            2909
     深水规    粤(2015)深圳市不    龙岗区布吉镇莲花路                受让
5                                                             84.43           住宅    无
     院有限    动产权第 0044182 号     怡心苑 1 栋 405                 取得
     深水规    粤(2015)深圳市不    龙岗区布吉镇莲花路                受让
6                                                             95.44           住宅    无
     院有限    动产权第 0044164 号     怡心苑 1 栋 406                 取得
     深水规    粤(2015)深圳市不    龙岗区布吉镇莲花路                受让
7                                                             84.43           住宅    无
     院有限    动产权第 0044191 号     怡心苑 1 栋 505                 取得
     深水规    粤(2015)深圳市不    龙岗区布吉镇莲花路                受让
8                                                             93.97           住宅    无
     院有限    动产权第 0044163 号     怡心苑 1 栋 602                 取得
     深水规    粤(2015)深圳市不    龙岗区布吉镇莲花路                受让
9                                                             95.44           住宅    无
     院有限    动产权第 0044190 号     怡心苑 1 栋 606                 取得
                                                                              科研
     深水规    川(2017)成都市不    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受让   用地
10                                                            409.15                  无
     院有限    动产权第 0011298 号   399 号 9 栋 15 层 3 号            取得   /办
                                                                               公
     南宁分        邕房产证字第      青秀区民族大道 16 号              受让
11                                                            102.82          住宅    无
       公司        02463547 号         环球时代 1812 号                取得
                                     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
     深水规      乌房权证沙字第                                        受让
12                                   146 号 1 栋 28 层 1 单    150            住宅    无
     院有限      2016520341 号                                         取得
                                            元 2801
                                                                              其他
                                                                              商服
               渝(2016)两江新区    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
     深水规                                                            受让   用地
13                  不动产权第       大道 557 号唐庄名厦      46.26                   无
     院有限                                                            取得   /停
                   000945482 号            1 幢-3-41
                                                                              车用
                                                                               房
                                                                              城镇
                                                                              住宅
               渝(2016)两江新区    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
     深水规                                                            受让   用地
14                 不动产权第        大道 559 号唐庄名厦      212.13                  无
     院有限                                                            取得   /成
               000945482763356 号         1 幢 3-21-5
                                                                              套住
                                                                               宅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合法、有效,

且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形。

     (三)租赁的房屋



                                        3-3-2-6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租赁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房屋情况

如下:
序                                                                               面积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期间              地址/坐落
号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塘社
     深水规     美朋酒店管理(深   2020.05.01-
1                                                区星河传奇花园三期商厦1栋C    112.45
       院         圳)有限公司     2023.04.30
                                                          座1110单元
     深水规     深圳市真优美物业   2019.07.01-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
2                                                                               500
       院         管理有限公司     2020.06.30    洪涛大厦二楼208、209、210室
     深水规     广东中川实业有限   2019.07.01-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洪涛大
3                                                                              1,000
       院             公司         2021.11.30    厦辅楼三楼
     深水规     深圳市金河实业股   2020.04.01-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
4                                                                               913
       院           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洪涛大厦七楼
     深水规     深圳市金河实业股   2019.10.01-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
5                                                                                33
       院           份有限公司     2020.09.30    洪涛大厦802房
     深水规     深圳市金河实业股   2019.11.01-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
6                                                                                33
       院           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洪涛大厦812房
     深水规     深圳市金河实业股   2020.03.01-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
7                                                                                38
       院           份有限公司     2021.02.29    洪涛大厦815房
     深水规     深圳市金河实业股   2020.06.01-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
8                                                                              531.46
       院           份有限公司     2021.05.31    洪涛大厦10楼1011-1026
     深水规     深圳市金河实业股   2020.06.01-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
9                                                                              763.88
       院           份有限公司     2021.05.31    洪涛大厦11楼
     深水规     深圳市深投物业发   2018.12.01-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
10                                                                             605.8
       院           展有限公司     2021.11.30    洪涛大厦12楼
     深水规     深圳市深投物业发   2018.12.01-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
11                                                                             977.5
       院           展有限公司     2021.11.30    源大厦9楼
     深水规     深圳市南科创科技   2018.08.10-   深圳市龙华新区高峰社区龙华
12                                                                             1375
       院           有限公司       2021.08.09    路6号南科创元谷3栋5楼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
     深水规                        2019.03.21-
13               张建忠、侯小梅                  441号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一     307.05
       院                          2022.03.20
                                                 号厂房B401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
     深水规                        2019.03.21-
14                       孙金华                  441号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一     365.94
       院                          2022.03.20
                                                 号厂房B404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笋岗4
     深水规     深圳市物资集团有   2019.01.13-
15                                               号仓库整栋(HALO广场二期)     737
       院           限公司         2022.01.12
                                                 6A层05/06/07单元
     深水规     深圳市博盛实业发   2020.02.20-   深圳市笋岗东路2121号华凯大
16                                                                               88
       院         展有限公司       2020.08.31    厦26楼2618号
     深水规     深圳市博盛实业发   2020.04.01-   深圳市笋岗东路2121号华凯大
17                                                                               90
       院         展有限公司       2021.03.31    厦26楼2608号
     水务科     深圳市天道置业投   2020.04.11-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1号
18                                                                               50
       技         资有限公司       2021.05.31    华凯大厦1601
     水务科     深圳市天道置业投   2019.11.01-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1号
19                                                                             130.41
       技         资有限公司       2020.10.31    华凯大厦1602、1604


                                      3-3-2-6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面积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期间                 地址/坐落
号                                                                                     (㎡)
     水务科     深圳市天道置业投   2020.06.01-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1号
20                                                                                     83.71
       技         资有限公司       2021.05.31    华凯大厦1603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1号
     水务科     深圳市天道置业投   2020.06.01-
21                                               华凯大厦1605、1606、1607、            343.08
       技         资有限公司       2021.05.31
                                                 1608
     水务科     深圳市天道置业投   2020.04.11-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1号
22                                                                                     106.55
       技         资有限公司       2021.05.31    华凯大厦1609
     水务科     深圳市天道置业投   2019.07.16-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1号
23                                                                                     117.83
       技         资有限公司       2020.10.31    华凯大厦1610
     水务科     深圳市天道置业投   2020.03.01-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1号
24                                                                                       88
       技         资有限公司       2020.08.31    华凯大厦23楼2303号
     水务科     深圳市天道置业投   2020.01.22-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1号
25                                                                                       53
       技         资有限公司       2020.08.31    华凯大厦25楼2501号
     水务科     深圳市天道置业投   2020.06.01-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1号
26                                                                                      132
       技         资有限公司       2021.05.31    华凯大厦1102、1104
     水务科     深圳市天道置业投   2019.01.01-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1号
27                                                                                     85.77
       技         资有限公司       2021.05.31    华凯大厦1108
     水务岩                        2019.05.18-   龙华区观澜街道新田社区元岗
28                       刘进章                                                         600
       土                          2020.12.31    村21号
                                                 龙华区观澜街道鹭湖社区观澜
     水务岩     深圳市赛特思科技   2018.12.27-
29                                               高 新 园 多 彩 科 技 城 2 号 楼9 楼    293
       土           有限公司       2020.12.31
                                                 901、902
                                                 龙华区观澜街道鹭湖社区观澜
     水务岩     深圳市赛特思科技   2018.12.27-
30                                               高 新 园 多 彩 科 技 城 2 号 楼9 楼    133
       土           有限公司       2020.12.31
                                                 903
     东莞分     东莞市品源实业投   2020.03.10-   东莞市南城区宏六路1号国金
31                                                                                     176.90
       公司       资有限公司       2023.03.09    大厦新2106室
                                                 贵阳市金阳高新区都匀路89号
     贵州分     贵州省科学技术情   2018.03.02-
32                                               金 利 大 厦 栋 A 栋 1-23-07 、        322.4
       公司         报研究所       2021.03.01
                                                 1-23-08、1-23-09、1-23-10号房
                海口海日晖房地产   2019.03.14-   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24号万国
33                                                                                     532.83
     海南分       开发有限公司     2023.03.31    大都会B栋13层DEF
       公司     乐东城市建设投资   2017.03.01-   乐东县抱由镇乐祥西路城投综
34                                                                                      350
                  有限责任公司     2022.02.28    合二楼
     南宁分     广西南宁定德翻胎   2017.08.01-   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3号26层
35                                                                                      415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29.07.31    大楼13A1301-1311号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2020.05.24-
36                                               金桂路交口鲲鹏国际广场栋              153.5
                                   2021.05.23
     安徽分     安徽五福投资管理                 #422、423
       公司         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2020.05.24-
37                                               539号5F创业园2.0(鲲鹏园区)          179.96
                                   2021.05.23
                                                 6#417/420
                                                 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北侧东二
     福建分                        2017.12.01-
38                       李永贤                  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1#             70.05
       公司                        2020.11.30
                                                 楼9层32#办公
                江西慧谷互联商业
     江西分                        2019.02.01-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江西
39                  运营管理                                                           553.6
       公司                        2022.01.31    慧谷产业园4号楼1303室
                    有限公司

                                      3-3-2-6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面积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期间               地址/坐落
号                                                                              (㎡)
     厦门分     厦门市全和开发集   2019.05.01-   厦门市思明区金山路8号01单
40                                                                              200.84
       公司         团有限公司     2021.04.30    元604
                上海七宝经济发展   2018.07.09-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001号5
41                                                                              532.53
     上海分         有限公司       2021.07.08    幢(E栋)10楼1001室
       公司     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2016.04.11-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42                                                                               100
                  区管理委员会     2026.04.10    1800号3号楼3300室
     深汕特
                                                 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
     别合作                        2019.08.01-
43                  深汕投控                     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一号楼4       420
     区分公                        2020.07.31
                                                 层16-18号场地
         司
     重庆分                        2019.07.24-   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59
44                       秦智勇                                                 120.36
       公司                        2020.07.23    号唐庄名厦1幢3-21-1
                                   2020.01.01-   楚雄市开发区彝人古镇星宿家
45                       邱恒超                                                  481.6
     云南分                        2020.12.31    园三期A6-5、A6-6
       公司                        2019.04.06-   昆明市盘龙区铂金大道羊肠小
46                        朱培                                                   285
                                   2021.04.05    村新村54栋3号
     新疆分     新疆兴乐实业有限   2020.05.16-   乌鲁木齐市长江路76号“兴乐
47                                                                              488.16
       公司           公司         2023.07.15    世贸广场”16层03、04、05号
                                   2016.12.01-
48                       雷加扬                  西藏拉萨圣城花园藏式1-1         160
     西藏分                        2021.11.30
       公司                        2020.01.01-   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
49                        王伟                                                   309.6
                                   2020.12.31    2栋1单元15层1506号
                                                 雨花区韶山南路259号香颂国
50                                                                               81.25
                                                 际商厦南栋19楼19013
                                                 雨花区韶山南路259号香颂国
51                                                                               42.10
                                                 际商厦南栋19楼19014
                                                 雨花区韶山南路259号香颂国
52                                                                               42.47
                                   2017.04.18-   际商厦南栋19楼19015
                         聂志强
     东原分                        2022.04.17    雨花区韶山南路259号香颂国
53                                                                               46.02
       公司                                      际商厦南栋19楼19033
                                                 雨花区韶山南路259号香颂国
54                                                                               42.13
                                                 际商厦南栋19楼19034
                                                 雨花区韶山南路259号香颂国
55                                                                               43.04
                                                 际商厦南栋19楼19035
                                   2019.03.01-   雨花区韶山南路259号香颂国
56                        谭玲                                                   42.47
                                   2022.03.01    际商厦南栋19楼19020
     注:表中第 2 项房产发行人拟续租一年,合同正在签订中。

     2、除上述租赁的房产外,发行人实际承租了洪涛大厦 3 楼、5 楼、6 楼的房

产用于办公,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该等房产权属不清,无法确定深圳市机关事

务管理局或深圳市水务学会关于出租权的授权或约定,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尚未就承租上述房屋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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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已根据市场价格对该等房产累计的租金进行了暂

估,详见《律师工作报告》之“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之“(四)发行

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部分所述。

     经核查,发行人实际使用该等房产,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

人未收到相关权利人要求发行人搬迁的通知,亦未产生与租赁该等房产相关的纠

纷;发行人已于深圳市龙华区竞拍取得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以建设总部基地作

为发行人的主要办公场所,如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产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3、经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所承租的房产中,共有 27 处未提供相关权

属证明文件。根据发行人说明,目前发行人下属公司均正常使用承租的房屋,如

因房屋权属问题使得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屋,结合相关房屋坐

落地周边房屋供应情况,发行人及下属公司能够较容易找到替代性物业用于办

公,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正常办公不会因此而受到重大影响。

     4、经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承租的房产中,共有 50 处租赁房屋未办理

租赁备案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44 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第 9 条的规定,

该等房屋租赁未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关系的法律效力。此外,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

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

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

方接受的除外。”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

同的法律效力。

     (四)商标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档案查

询单,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

拥有 14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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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                                 核定使用                     取得   他项
序号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有效期
           人                                 商品类别                     方式   权利
         深水                                                2019.01.28-   原始
 1                28639730                       42                                无
         规院                                                2029.01.27    取得
         深水                                                2018.12.14-   原始
 2                28640867                       42                                无
         规院                                                2028.12.13    取得
         深水                                                2018.12.14-   原始
 3                28646553                       42                                无
         规院                                                2028.12.13    取得
         深水                                                2018.12.14-   原始
 4                28648422                       42                                无
         规院                                                2028.12.13    取得
         深水                                                2019.05.21-   原始
 5                32789497                       42                                无
         规院                                                2029.05.20    取得
         深水                                                2019.11.21-   原始
 6                37086060                       42                                无
         规院                                                2029.11.20    取得
         深水                                                2020.04.14-   原始
 7                39194432                       42                                无
         规院                                                2030.04.13    取得
         水务                                                2017.11.07-   原始
 8                21208841                       42                                无
         科技                                                2027.11.06    取得
         水务                                                2017.11.07-   原始
 9                21208222                       40                                无
         科技                                                2027.11.06    取得
         水务                                                2017.11.07-   原始
 10               21208165                       39                                无
         科技                                                2027.11.06    取得
         水务                                                2017.11.07-   原始
 11               21207933                       38                                无
         科技                                                2027.11.06    取得
         水务                                                2017.11.07-   原始
 12               21207669                       37                                无
         科技                                                2027.11.06    取得
         水务                                                2017.11.07-   原始
 13               21207419                       35                                无
         科技                                                2027.11.06    取得
         水务                                                2017.11.07-   原始
 14               21207193                       9                                 无
         科技                                                2027.11.06    取得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的商标权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

       (五)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20 项专利权,具

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取得                 有效   他项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号                                        类型        方式                  期    权利


                                   3-3-2-6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有效    他项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号                                            类型   方式                 期     权利
     深水规                                   实用   原始
1             2018217903606   污水处理装置                  2018.10.31   10 年   无
       院                                     新型   取得
     深水规
     院、深
                              一种支持双轨
     圳市北
                              多卫星多入射    实用   原始
2    斗智星   2018213455795                                 2018.08.21   10 年   无
                              角的小型角反    新型   取得
     勘测科
                                  射器
     技有限
      公司
                              一种同时支持
     深水规                   升降轨 SAR 卫   实用   原始
3             2018213455920                                 2018.08.21   10 年   无
       院                     星观测的角反    新型   取得
                                  射器
     深水规                                   实用   原始
4             201820933429X      取水器                     2018.06.15   10 年   无
       院                                     新型   取得
     深水规                                   实用   原始
5             2018209341043   压水试验设备                  2018.06.15   10 年   无
       院                                     新型   取得
     深水规                                   实用   原始
6             2018209406315      取水器                     2018.06.15   10 年   无
       院                                     新型   取得
                              一种地质勘察
     深水规                   中自动测定岩    实用   原始
7             2018205079507                                 2018.04.11   10 年   无
       院                     土层渗透性的    新型   取得
                              压水测试装置
     深水规                   用于法兰对接    实用   原始
8             2018204537230                                 2018.04.02   10 年   无
       院                        的工装       新型   取得
                              基于无人机的
     深水规                                   实用   原始
9             2017211401688   水生植被监测                  2017.09.07   10 年   无
       院                                     新型   取得
                                  系统
     深水规                   往复式泥浆泵    实用   原始
10            2017205354088                                 2017.05.12   10 年   无
       院                     用卸荷阀结构    新型   取得
     深水规                   工勘钻机齿轮    实用   原始
11            2017205378129                                 2017.05.12   10 年   无
       院                       离合机构      新型   取得
     深水规
     院、深
                              一种三方向可
     圳市北
                              调节的模拟变    实用   原始
12   斗智星   2017200582374                                 2017.01.18   10 年   无
                              形 GNSS 天线    新型   取得
     勘测科
                                专用基座
     技有限
      公司



                                      3-3-2-6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有效    他项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号                                              类型       方式                  期     权利
     深水规                     一种城市规划    实用       继受
13             2016211069128                                       2016.10.07   10 年   无
       院                       市政排水管道    新型       取得
                                河道生态辅装
     深水规                     及室内实木复    发明       原始
14             2014100366234                                       2014.01.26   20 年   无
       院                       合地板连续压    专利       取得
                                    机
     深水规                     小流域河水净    实用       原始
15            201320314145X                                        2013.06.03   10 年   无
       院                          化系统       新型       取得
     平扬、
     来迟、
                                一种矩形系列    实用       原始
16    卢信    201320025991X                                        2013.01.18   10 年   无
                                桩的施工设备    新型       取得
     雅、深
     水规院
                                排水管涵检修
     深水规                                     实用       原始
17            201320022461X     和溢流盖板结                       2013.01.16   10 年   无
       院                                       新型       取得
                                    构
     深水规                                     外观       原始
18             2012305940763    污水处理装置                       2012.12.01   10 年   无
       院                                       设计       取得
                                一种可自主供
     水务科                    电的 GNSS 变     实用       原始
19             2017217499266                                       2017.12.15   10 年   无
       技                       形监测专用观    新型       取得
                                    测墩
                               一种 GNSS 变
     水务科                     形监测专用仪    实用       原始
20             2017217501548                                       2017.12.15   10 年   无
       技                       器箱及其观测    新型       取得
                                    墩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权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

     (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计拥有 70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
情况如下:
序   著作                                           取得     首次发表                   他项
                 登记号            名称                                    登记日期
号   权人                                           方式          日期                  权利
     深水                      风雨水情信息发       原始
1             2011SR010011                                   2002.08.15    2011.03.03    无
     规院                       布系统 V1.0         取得


                                         3-3-2-7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著作                                        取得   首次发表                  他项
                登记号            名称                               登记日期
号   权人                                        方式     日期                    权利
     深水                     防洪信息系统       原始
2            2011SR010192                               2004.02.10   2011.03.03    无
     规院                         V1.0           取得
     深水                   水务发展专项资       原始
3            2011SR010045                               2008.01.09   2011.03.03    无
     规院                   金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深水                   水务行政执法信       原始
4            2011SR010112                               2009.03.02   2011.03.03    无
     规院                   息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水务工程建设领
     深水                                        原始
5            2011SR010175   域项目信息公开              2010.06.02   2011.03.03    无
     规院                                        取得
                               系统 V1.0
     深水                   雨洪调度决策支       原始
6            2011SR009995                               2010.03.01   2011.03.03    无
     规院                     持系统 V1.0        取得
                            供排水管线、配管
     深水                                        原始
7            2012SR070892   自动绘制统计系              2012.01.02   2012.08.06    无
     规院                                        取得
                                 统 V1.0
     深水                   水务信息发布系       原始
8            2012SR079245                               2012.04.13   2012.08.27    无
     规院                   统移动平台 V1.0      取得
                            三防群测群防地
     深水                   理及信息系统[简      原始
9            2012SR080060                               2012.04.02   2012.08.28    无
     规院                   称:三防群测群防     取得
                               系统]V1.0
     深水
      规
                            基于水质水量双
     院、                                        原始
10           2012SR136191   重约束的原水调              2012.10.30   2012.12.27    无
     华北                                        取得
                              配系统 V1.0
     电力
     大学
                            水库洪水预报及
     深水                     决策支持系统       原始
11           2013SR143527                               2012.08.06   2013.12.11    无
     规院                   [简称:洪水预报决    取得
                              策系统]V1.0
     深水                   水利普查成果应       原始
12           2013SR143520                               2012.09.10   2013.12.11    无
     规院                     用系统 V1.0        取得
                            二元岩土结构深
     深水                   基坑非嵌入式支       原始
13           2015SR011769                                未发表      2015.01.21    无
     规院                   护结构计算分析       取得
                               软件 V1.0
     深水
                            平面等截面钢闸
      规                                         原始
14           2016SR403060   门三维参数化设              2016.05.05   2016.12.29    无
     院、                                        取得
                              计系统 V1.0
     胡亭

                                      3-3-2-7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著作                                        取得   首次发表                  他项
                登记号            名称                               登记日期
号   权人                                        方式     日期                    权利
     深水                   互联网+河长制智      原始
15           2017SR503444                               2017.07.24   2017.09.11    无
     规院                   慧管控平台 V1.0      取得
                            上翻式钢闸门三
     深水                                        原始
16           2018SR150419   维参数化设计系               未发表      2018.03.07    无
     规院                                        取得
                                 统 V1.0
                            基于 SWMM 的水
     深水                                        原始
17           2018SR770784   面线前后处理系               未发表      2018.09.21    无
     规院                                        取得
                                 统 V1.0
                            大坝及基坑监测
     深水                                        原始
18          2019SR0468787   深层水平位移数               未发表      2019.05.15    无
     规院                                        取得
                            据处理软件 V1.0
                               基于北斗和
                            InSAR 的水工程
     深水                                        原始
19          2019SR0468782   安全监测云平台               未发表      2019.05.15    无
     规院                                        取得
                            [简称:水工程安全
                            监测云平台]V1.0
                            基于角反射器的
     深水                   水库大坝 InSAR       原始
20          2019SR0468778                                未发表      2019.05.15    无
     规院                     变形监测软件       取得
                                  V1.0
                            集成全景影像的
                              输水管道北斗
     深水                   /GNSS 定位巡检       原始
21          2019SR0468774                                未发表      2019.05.15    无
     规院                   系统[简称:管道      取得
                            GNSS 定位巡检系
                                统]V1.0
     深水                   水源保护地理信       原始
22          2019SR0468768                                未发表      2019.05.15    无
     规院                   息管理系统 V1.0      取得
                            基于物联网感知
     深水                                        原始
23          2019SR0495484   的三防指挥系统               未发表      2019.05.21    无
     规院                                        取得
                                  V1.0
     深水                   排水管网信息系       原始
24          2019SR0545666                               2019.01.10   2019.05.30    无
     规院                        统 V1.0         取得
     深水                   排水信息管理系       原始
25          2019SR0546773                               2019.03.01   2019.05.30    无
     规院                        统 V1.0         取得
                             基于 Civil3D 及
     深水                                        原始
26          2019SR0782542   Access 的物探管              未发表      2019.07.29    无
     规院                                        取得
                            网成图软件 V1.0
     深水                   单级、多级跌水计     原始
27          2019SR1045862                                未发表      2019.10.15    无
     规院                     算软件 V1.0        取得

                                      3-3-2-7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著作                                       取得   首次发表                  他项
                登记号           名称                               登记日期
号   权人                                       方式     日期                    权利
     水务                   资产管理信息系      原始
28           2015SR179400                              2015.04.01   2015.09.15    无
     科技                       统 V1.0         取得
                            水资源监控能力
     水务                                       原始
29           2015SR179401    信息管理平台              2015.04.07   2015.09.15    无
     科技                                       取得
                                  V1.0
     水务                   水土保持移动应      原始
30           2015SR179402                              2015.03.16   2015.09.15    无
     科技                     用平台 V1.0       取得
     水务                   河长制地理信息      原始
31           2015SR179394                              2015.04.27   2015.09.15    无
     科技                    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水务                   基于轨迹记录的      原始
32           2015SR179395                              2015.04.15   2015.09.15    无
     科技                    巡查系统 V1.0      取得
     水务                   智慧水务-智能巡     原始
33           2016SR009874                              2015.08.14   2016.01.14    无
     科技                    查云平台 V1.0      取得
                            智慧水务-智能巡
     水务                                       原始
34           2016SR010186    查云终端软件              2015.08.25   2016.01.14    无
     科技                                       取得
                                  V1.0
     水务                   水务 IT 运维管理    原始
35           2016SR018707                              2015.10.09   2016.01.26    无
     科技                      系统 V1.0        取得
     水务                   三防智能报灾平      原始
36           2016SR055284                              2015.08.03   2016.03.16    无
     科技                       台 V1.0         取得
     水务
      科
                            水文遥测设备维      原始
37   技、    2017SR120449                              2016.12.15   2017.04.17    无
                            护工具软件 V1.0     取得
     深水
     规院
                            管网数据自动提
     水务                                       原始
38           2016SR126422   取整编工具软件             2015.07.13   2016.05.31    无
     科技                                       取得
                                  V1.0
     水务                   三防决策支持平      原始
39           2016SR126432                              2015.05.11   2016.05.31    无
     科技                       台 V1.0         取得
     水务                   水务基础信息管      原始
40           2016SR126501                              2015.09.07   2016.05.31    无
     科技                     理系统 V1.0       取得
                            水务基础数据自
     水务                                       原始
41           2016SR198249   动抽取挖掘工具             2015.04.28   2016.07.29    无
     科技                                       取得
                               软件 V1.0
     水务                   水文资料整编工      原始
42           2016SR187190                              2016.04.22   2016.07.20    无
     科技                     具软件 V1.0       取得
                            三防智慧信息移
     水务                                       原始
43           2016SR198242   动应用平台[简称:          2015.03.23   2016.07.29    无
     科技                                       取得
                              三防移动平

                                     3-3-2-73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著作                                       取得   首次发表                  他项
                登记号           名称                               登记日期
号   权人                                       方式     日期                    权利
                                台]V1.0
     水务                   水文设备率定校      原始
44           2017SR313690                              2016.03.10   2017.06.27    无
     科技                   准管理平台 V1.0     取得
     水务                   治水提质信息管      原始
45           2017SR313844                              2016.12.20   2017.06.27    无
     科技                     理系统 V1.0       取得
                            水务地理信息展
     水务                                       原始
46           2017SR405835    示及管理系统              2016.12.12   2017.07.27    无
     科技                                       取得
                                 V1.0
                            三维管网信息展
     水务                                       原始
47           2017SR405840   示及处理工具软             2016.10.13   2017.07.27    无
     科技                                       取得
                                件 V1.0
                            地下水监测数据
     水务                                       原始
48           2017SR569296    处理工具软件              2017.03.20   2017.10.16    无
     科技                                       取得
                                 V1.0
     水务                   水文分析计算工      原始
49           2017SR604627                              2016.05.20   2017.11.06    无
     科技                     具软件 V1.0       取得
     水务                   水文自动测报工      原始
50           2017SR606080                              2016.11.03   2017.11.06    无
     科技                     具软件 V1.0       取得
     水务                   水文遥测设备接      原始
51           2017SR605678                              2017.03.17   2017.11.06    无
     科技                   口通信软件 V1.0     取得
                            水工程 InSAR 监
     水务                                       原始
52           2018SR069142   测数据分析管理              未发表      2018.01.29    无
     科技                                       取得
                               系统 V1.0
     水务                   大坝安全北斗在      原始
53           2018SR069010                               未发表      2018.01.29    无
     科技                   线监测系统 V1.0     取得
     水务                   财政性专项资金      原始
54           2018SR172245                              2017.12.04   2018.03.15    无
     科技                      软件 V1.0        取得
     水务                   水务云平台软件      原始
55           2018SR292040                              2018.03.20   2018.04.28    无
     科技                        V1.0           取得
     水务                   人工智能水务管      原始
56           2018SR366556                              2018.04.12   2018.05.22    无
     科技                   理应用平台 V1.0     取得
     水务                   水务信息安全管      原始
57           2018SR367388                              2018.03.23   2018.05.22    无
     科技                     理平台 V1.0       取得
     水务
      科
     技、                   大坝变形监测数
                                                原始
58   曾庆    2018SR696607   据分析管理系统             2018.08.04   2018.08.30    无
                                                取得
     彬、                        V1.0
     苏腾
     飞、

                                     3-3-2-7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著作                                       取得   首次发表                  他项
                登记号           名称                               登记日期
号   权人                                       方式     日期                    权利
     杨宗
     国、
     范高
      俊
     水务
      科
     技、
     曾庆
     彬、
                            大坝变形远程在      原始
59   苏腾    2018SR696117                              2018.07.16   2018.08.30    无
                            线监测系统 V1.0     取得
     飞、
     杨宗
     国、
     范高
      俊
     水务
      科                    水务信息化资产
                                                原始
60   技、    2018SR751485    台账管理平台              2018.08.07   2018.09.17    无
                                                取得
     深水                        V1.0
     规院
     水务                   智慧计划用水管      原始
61          2018SR1011080                              2018.11.20   2018.12.13    无
     科技                     理平台 V1.0       取得
     水务
      科
                            水务低影响开发      原始
62   技、   2018SR1087870                              2018.11.05   2018.12.28    无
                            (LID)平台 V1.0    取得
     深水
     规院
     水务                   智慧水务软件运      原始
63          2019SR0051467                              2018.11.28   2019.01.16    无
     科技                   维管理平台 V1.0     取得
                            基于 NB-IOT 窄带
     水务                   物联网的水务数      原始
64          2019SR0051456                              2018.08.10   2019.01.16    无
     科技                   据传输管理平台      取得
                                 V1.0
                            智能物联网流量
     水务                                       原始
65          2019SR0572225    测试软件平台              2019.01.14   2019.06.04    无
     科技                                       取得
                                 V1.0
                            水务大数据分析
     水务                                       原始
66          2019SR0572378    处理平台软件              2019.03.10   2019.06.04    无
     科技                                       取得
                                 V1.0
67   水务   2019SR0570107   水质水量统一调      原始   2019.04.01   2019.06.04    无

                                     3-3-2-7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著作                                            取得   首次发表                    他项
                 登记号                 名称                                 登记日期
号     权人                                            方式     日期                      权利
       科技                      度平台软件 V1.0       取得
       水务                      智能内涝标识管        原始
68            2019SR0994498                                   2019.05.13     2019.09.25     无
       科技                      理平台软件 V1.0       取得
       水务                      一体化设计规范        原始
69            2019SR1123634                                   2019.08.05     2019.11.07     无
       科技                         工具平台 V1.0      取得
       水务                      智慧水务综合信        原始
70            2020SR0297712                                   2019.11.20     2020.03.31     无
       科技                          息管理平台        取得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法、

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

下:

       1、水务科技

       (1)基本情况

       水务科技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平扬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35 年 2 月 12 日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住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2)主要历史沿革

       2015 年 2 月 12 日,水务科技取得了深圳市监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经核查,水务科技设立至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水规院                                   800.00              100.00%
                   合计                                             800.00              100.00%

       2、水务岩土

       (1)基本情况

       水务岩土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3-3-2-7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名称                     深圳市水务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林锡炎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7 年 4 月 28 日至 2067 年 4 月 27 日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住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2)主要历史沿革

       ①2017 年 4 月,水务岩土的设立

       2017 年 4 月 28 日,水务岩土取得了深圳市监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经核查,水务岩土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水规院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        100.00%

       ②2018 年 8 月,水务岩土增加注册资本至 800 万元

       2018 年 8 月 8 日,水务岩土作出《变更决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

本至 800 万元。

       2018 年 8 月 9 日,水务岩土完成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

       经核查,本次增资完成后,水务岩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水规院                                  800.00              100.00%
                 合计                                         800.00             100.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产权属清晰、独立、完整,不

存在担保或者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前述披

露的租赁房产瑕疵的情形外,发行人租赁房产的租赁关系合法、有效。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规模,本所律师将重大合同标准确定为合同金额

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合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3-3-2-7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重大销售合同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相对方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暂定) 签订时间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       深圳市水务局                                        5,126.89        2011.02.19
                           —中上游段干流综合整治工程
                         坪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       深圳市水务局                                        8,953.36        2014.03.13
                         -坪山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大空港新城区茅洲河治理工程及
 3       深圳市水务局    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截         5921.36        2015.03.11
                               流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坝光片区防洪(潮)排洪、围海造
 4       深圳市水务局                                        7,122.44        2015.07.03
                                 地工程勘察、设计
        贺州市世界银行
                         广西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
 5      贷款项目管理办                                       5,385.00        2017.01.10
                             合发展项目勘察设计
            公室
                                                          合同暂定三年,
                                                          合同暂定价格为
                                                          1277.50 万元/每
        深圳市楠柏环境   深圳市龙华区君子布河黑臭水体
 6                                                        年至 1916.25 万    2017.07.05
          科技有限公司               治理
                                                          元/每年,最终以
                                                          行政主管部门审
                                                            计结果为准
                         铁岗-石岩水库水质保障工程(可
        深圳市宝安区环
 7                       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勘      9,526.02        2018.01.01
        境保护和水务局
                                      察)
                                                          甲方原则同意按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深圳市水务工程                                    照乙方的工作量
 8                       —中上游段干流综合整治工程补                        2018.03.07
          建设管理中心                                    调增部分设计费
                           充协议(上下村调蓄池)
                                                                用
                         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第
                         七期)项目、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
        深圳市福田区环   第二阶段项目、福田区易涝风险区
 9                                                           5,433.00        2018.04.28
        境保护和水务局   整治工程、莲塘尾污水泵站工程、
                         莲塘尾片区新建供水加压泵站工
                                 程代建服务勘察
        深圳市龙岗区水   2019 年龙岗河流域(龙岗片区)
 10     务工程建设管理   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勘        11,111.40       2018.11.30
            中心                     察设计
        深圳市龙岗区水   2019 年龙岗河流域(龙岗片区)
 11     务工程建设管理   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勘        13,750.42       2019.02.15
            中心                 察设计(增补)
                                                          终止《坪山河流
                                                          域水环境综合整
                         坪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治工程-坪山河
        深圳市坪山区水
 12                      -坪山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干流综合整治工     2019.04.12
            务局
                                 合同补充协议             程设计》协议,
                                                          且深水规院完成
                                                            的工作暂以


                                      3-3-2-7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同相对方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暂定) 签订时间
                                                            3,287.38 万元结
                                                                    算
                                                            本项目污水总量
                                                             约为 730 万吨/
                                                            年,甲方每年提
                                                            供的污水量不得
       惠州市惠阳区人                                       低于上述数量的
 13    民政府秋长街道      秋长马蹄沥入河排污口治理         80%,服务期限       2019.05.22
           办事处                                           3 年,服务费用=
                                                            实际达标处理水
                                                                2.76 元/吨,
                                                            未达标处理水量
                                                                不予计费
                                                            本项目污水总量
                                                            约为 730 万吨/
                                                            年,服务期限 3
       惠阳区人民政府                                       年,服务费用=
 14                        秋长窑下沥入河排污口治理                             2019.08.28
       秋长街道办事处                                       实际达标处理水
                                                            量×3.57 元/吨,
                                                            未达标处理水量
                                                                不予计费
                                                             合同暂定价格
                                                            2397.05 万元,合
                                                            同期限为一年,
       深圳市龙岗区水    同乐河应急水质提升项目临时污       合同到期后经考
 15                                                                             2019.09.05
           务局                  水处理服务                 核合格及以上的
                                                            可根据原合同续
                                                            签一年,最多续
                                                            签不得超过 2 次
                         2020 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深圳
                         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河流水质提升
                         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阶
       深圳市龙岗区水    段)及 2020 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
 16                                                            10,764.04        2020.01.02
           务局          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河流水质
                         提升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
                         阶段)2 个项目勘察设计 1 标(龙
                                岗河流域勘察设计)
                                                            本项目污水总量
                                                            约为 547.50 万吨
                                                            /年,甲方每年提
                                                            供的污水量不得
       惠阳区新圩镇人    惠阳区新圩镇横岭水右支入河排       低于上述数量的
 17                                                                             2020.04.02
           民政府                  污口治理                 80%,服务期限
                                                            3 年,服务费用=
                                                            实际达标处理水
                                                            量×3.83 元/吨,
                                                            未达标处理水量


                                       3-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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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同相对方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暂定) 签订时间
                                                           不予计费

       2、重大采购合同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履行的、金额

在 5,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

       3、发行人的重大合同不存在履约风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重大合同主要条款及检索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发行人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不存在无

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现行合

同均按照约定正常履行,不存在不能履约、违约的重大法律风险。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重大合同形式和内容合法,不存在无效、可

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发行人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实质障碍。

       (二)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

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生的侵权之

债。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担保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

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详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之“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部分所述。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收款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

并口径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账面余额(元)       性质或内容
  1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13,628,178.00     竞地保证金
  2         眉山市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1,278,000.00     履约保证金


                                      3-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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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1,046,853.00     投标保证金
  4           六安市裕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35,000.00      履约保证金
  5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800,000.00      投标保证金
                         合计                          17,488,031.00          -

      2、其他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

并口径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账面余额(元)      性质或内容
  1                      深圳市水务学会                  7,354,248.74       租金
  2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180,892.29       押金
  3            深圳市金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46,726.53   代收代付工程款
  4            深圳市广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88,007.59   代收代付工程款
  5                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13,936,373.66      滞纳金
                          合计                          28,806,248.81         -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系因发行人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设立至今不存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

资本的行为。

      (二)发行人的历次增资扩股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核查,深水规院有限设立后进行了一次增

资;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未发生增资扩股,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七、发行

人的股本及其演变”部分所述。

      经核查,深水规院有限及发行人的上述增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设立至今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及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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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进行的重大资产变化和收购兼并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

行人不存在其他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具体计划或安

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本所律师审阅了发行人自设立至今有关公司章程制定修改的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有关资料。

       (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最近三年的修改

     1、深水规院有限的公司章程的制定及最近三年的修改

     2015 年 5 月 12 日,深水规院有限股东深投控签署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

院有限公司章程》。

     深水规院有限在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前,企业性质均为法人独资公司,其公

司章程的历次修订均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深投控同意。深水规院完成混

合所有制改革后,深水规院有限设董事会、股东大会,历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均履

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2、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最近三年的修改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0 年 6 月 6 日,由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等,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经核查,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制定及最近三年的修订已履行了

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章程的内容

     1、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为发行人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的,经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经核查,发

行人《公司章程》是以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为基础制定的,其内容

                                  3-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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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有效的《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

有效。

     2、为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创业板上市,发行人依据当时有效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

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于 2020 年 6 月 2 日

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发行人依据现行有效的《创业板注册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2020 年 6 月 28 日,发

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深水规院有限公司章程及最近三年的修

订均已履行法定程序;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

案)》的内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资料,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建立了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等组成的健全的组织结构,其中独立董事和职工监事人数均不少于董事

会和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及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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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经制订并施行《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必要的内部治理

制度。该等议事规则和内部治理制度的制定及内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经制订了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内部治理制度,该等议事规则、工

作细则和内部制度的内容符合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规

范运作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对相关会议文件的核查,报告期内,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召开

会议审议事项的方式履行职责,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决议的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次授权及重大决策

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规范运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其工作细则,通过召开会议审议事项的方

式履行相关职责,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3-3-2-8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1       朱闻博         男     420102196604******           董事长
   2       王昱文         男     420106196803******           董事
   3       陈 凯          女     320106196711******       董事、总经理
   4       龚 宇          女     440301196604******           董事
   5       高江平         男     440105196512******           董事
   6       黄凌军         女     440301196910******           董事
   7       郭仁忠         男     460106195608******         独立董事
   8       张 虹          男     340104196510******         独立董事
   9       傅曦林         男     430103197208******         独立董事
  10       黄立志         女     420300197112******        监事会主席
  11       张军威         男     410711197804******           监事
  12       杨 泳          男     320626197206******           监事
  13       王 煌          男     440583198807******           监事
  14       黄政堂         男     441421198412******           监事
  15       赵发科         男     652721197006******         副总经理
  16       李 战          男     370911197301******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17       王 健          男     362133196908******         副总经理
  18       刘晓文         女     420106196805******         副总经理
  19       刘晶辉         女     230128197402******         财务总监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非职工代表董事、非职

工代表监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发行人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发行

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的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

日,发行人不存在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况,

也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符合《创业板

注册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3-3-2-85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资料,并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变动情况如下:

     1、发行人最近两年董事任职变化情况

     2018 年初,深水规院有限共有 9 名董事,分别为朱闻博、陈凯、龚宇、李

志娜、郭冬梅、王健、高江平、黄凌军、杨泳。

     2018 年 8 月 4 日,深水规院有限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魏

俊峰担任公司董事,李志娜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朱闻博、陈凯、王昱文、高江平、黄凌军为股东代表董事;选举郭仁忠、张

虹、傅曦林为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龚宇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

     2、发行人最近两年监事任职变化情况

     2018 年初,深水规院有限共有 3 名监事,分别为车有刚、张军威、王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车有刚、张军威、杨泳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王煌、黄政堂共同

组成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车

有刚为监事会主席。

     由于发行人监事会主席车友刚辞任监事,2020 年 6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立志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20 年 6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黄立志为监事会主席。

     3、发行人最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变化情况

     2018 年初,深水规院有限共有 6 名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总经理陈凯,副

总经理陆绍笺、李战、王健、刘晓文。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陈凯为总

经理,陆绍笺、李战、王健、刘晓文为副总经理,刘晶辉为财务负责人。

     2020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赵发科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卢绍笺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副总经理李

战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3-3-2-8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

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经核查,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郭仁忠、张虹、傅曦林为发

行人独立董事,其中张虹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会计专

业人士;发行人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总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发行人制定了《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对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进行了规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规

定的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序号            税种              适用税率                 计税依据
                            17%、16%、13%、11%、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
  1            增值税
                                10%、6%、3%        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2          企业所得税          25%、15%                应纳税所得额
  3          教育费附加             3%                 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
  4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执行主要税种、税率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发行人的税收优惠

                                   3-3-2-87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

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

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规定,发行人污水处理劳务业务享受增值税即

征即退 70%的税收优惠政策。此政策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2、企业所得税优惠

     (1)2016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

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64420244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

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发行人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所得税适用 15%的优惠税率。

     2019 年 12 月 9 日,发行人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944204738 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发行人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所得税适用 15%的优惠税率。

     (2)2017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子公司水务科技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

号为 GR201744201628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

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发行人子公司水务科技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所得税

适用 15%的优惠税率。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9〕13 号)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

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子公司水

务岩土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所得税实际税率为 5%。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



                                  3-3-2-8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具

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度发行人及子公司收到的财政补贴
                                                                                    单位:元
序     补贴
                类别           项目名称                补贴金额             补贴依据
号     对象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深水规                                                        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其他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
 1    院、水                                           67,873.13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
                收益       理局失业稳岗补贴
      务科技                                                        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
                                                                    知》(深人社规[2016]1 号)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
      深水规    其他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
 2                                                    168,680.22    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院      收益         理局生育津贴
                                                                            第 203 号)
                                                                    崇明县财政局财政所、上
      深水规    其他     上海市崇明泰和服务区
 3                                                    165,214.72    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
        院      收益       地税返还扶持资金
                                                                        局的支付收款回单
                                                                    《重庆市桃花源经济园区
      深水规    其他     重庆桃花源经济园区财
 4                                                     38,975.69      入园企业财政奖励协议
        院      收益           政奖励
                                                                      书》、《入园协议书》
     2、2018 年度发行人及子公司收到的财政补贴
                                                                                    单位:元
序     补贴
                类别          项目名称                补贴金额              补贴依据
号     对象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水规    其他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
 1                                                    81,727.88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
        院      收益       理局失业稳岗补贴
                                                                    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
                                                                    知》(深人社规[2016]1 号)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
      深水规    其他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
 2                                                   163,042.79     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院      收益         理局生育津贴
                                                                            第 203 号)
      深水规    其他     上海市崇明泰和服务区                       上海崇明区财政局的支付
 3                                                   130,500.00
        院      收益       地税返还扶持资金                                   首款回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水规    其他                                                关于办理 2017 年企业研究
 4                       2017 年企业研究开发         962,000.00
        院      收益                                                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资助
                         资助计划第二批资助
                                                                        资金拨款的通知》
                         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排
      深水规    递延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
 5                       水系统建设技术研究项        3,000,000.00
        院      收益                                                同书(多方合作项目)》
                               目补助款
                                                                    《2019 年国家和广东省科
      深水规    其他
 6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款        300,000.00     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指
        院      收益
                                                                             南》
      深水规    其他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7                                                    30,000.00
        院      收益       局高新认定奖励款                         关于下达 2016 年、2017

                                          3-3-2-89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补贴
                类别           项目名称               补贴金额              补贴依据
号     对象
                                                                    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补资金的通知》(深科
                                                                      技创新[2018]133 号)
                                                                    《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
      深水规    其他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国
 8                                                   300,000.00       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
        院      收益       家高新认定扶持款
                                                                                则》
                                                                    《关于 2018 年高新技术企
      水务科    其他     深圳市南山区科学技术
 9                                                   150,000.00     业认定奖补及倍增支持计
        技      收益     局国家高新认定扶持款
                                                                        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
      深水规    其他
10                       2018 年科技创新项目         1,734,100.00     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
        院      收益
                         研发支持计划扶持款                                     则》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产业
      深水规    其他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
11                                                    30,000.00     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
        院      收益     局菁英人才寻聘奖励
                                                                    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罗
                                                                          府[2015]19 号)
                                                                    《关于领取 2017 年度水利
                         广东省水利学会北斗卫
      深水规    其他                                                  科学技术奖奖励金的通
12                       星实时监测水库群坝体          5,000.00
        院      收益                                                知》(粤水学会函[2018]126
                           变形技术三等奖金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收深圳市龙华区君子布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
      深水规    其他
13                       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即          4,827.58     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
        院      收益
                           征即退退增值税                           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
                                                                    《重庆市桃花源经济园区
      深水规    其他     重庆桃花源经济园区财
14                                                    46,442.22       入园企业财政奖励协议
        院      收益           政奖励
                                                                      书》、《入园协议书》
     3、2019 年度发行人及子公司收到的财政补贴
                                                                                    单位:元
序     补贴
                类别          项目名称                补贴金额              补贴依据
号     对象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
                                                                    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
                                                                    知》深人社规[2016]1 号)、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深水规
                其他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                       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1    院、水                                          94,405.30
                收益       理局失业稳岗补贴                         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
      务科技
                                                                    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厦人社[2016]22 号)、
                                                                    《关于本市用人单位申请
                                                                    享受稳岗补贴的通知》、
                                                                    《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
                                                                    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

                                          3-3-2-9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补贴
                类别          项目名称               补贴金额              补贴依据
号     对象
                                                                   (新人社函〔2018〕443
                                                                                 号)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
      深水规    其他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
 2                                                  204,467.22     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院      收益         理局生育津贴
                                                                           第 203 号)
      深水规    其他     上海市崇明泰和服务区                      上海崇明区财政局的支付
 3                                                   77,000.00
        院      收益       地税返还扶持资金                                  首款回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收深圳市龙华区君子布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
      深水规    其他
 4                       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即       761,815.44     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
        院      收益
                           征即退退增值税                          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
                营业                                               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
      深水规
 5              外收       地方性税收返还            71,164.36     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
        院
                  入                                               的通知》(财行[2019]11
                                                                                 号)
                                                                   《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
      深水规    其他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产
 6                                                  413,900.00     项资金扶持总部经济实施
        院      收益       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细则》
                                                                   《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
      深水规    其他     厦门应届毕业生社保补                      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
 7                                                    3,843.52
        院      收益             贴                                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
                                                                       人社[2013]126 号)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受理第二批中小企
      水务科    其他
 8                       鼓励中小企业规模奖励       200,000.00     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申报材
        技      收益
                             项目第二批                                    料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科创委 2018 年企
      水务科    其他                                               关于 2018 年第一批企业研
 9                       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       204,000.00
        技      收益                                               究开发资助计划拟资助企
                             一批资助款
                                                                           业的公示》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科创委 2018 年企
      深水规    其他                                               关于 2018 年第二批企业研
10                       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       1,093,000.00
        院      收益                                               究开发资助计划拟资助企
                             二批资助款
                                                                           业的公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

     (四)发行人依法纳税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的说明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罚款数额在 100 元以上的税

务方面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3-3-2-9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被处罚                                                                     处罚决定书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号 主体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税务总局武                                                  武洪税简罚
     湖北分                                                  国发票管理办法》
1             汉市洪山区税务   2018.12.13    罚款 1,000 元                     [2018]265
     公司                                                    第三十六条第二
              局洪山税务所                                                          号
                                                                   款
              国家税务总局高                                                  成高税一税
                                                             《中华人民共和
     成都分   新技术产业开发                                                       简罚
2                              2019.04.10     罚款 200 元    国税收征收管理
     公司     区税务局第一税                                                  [2019]6216
                                                             法》第六十二条
                  务所                                                              号
                                                             《中华人民共和     厦思税罚
     厦门分   国家税务局厦门
3                              2019.05.20    罚款 1,500 元   国税收征收管理   [2019]2306
     公司     市思明区税务局
                                                             法》第六十二条        74 号
              国家税务总局阳                                 《中华人民共和     江城税罚
     粤西分
4             江市江城区税务   2019.12.11    罚款 3,000 元   国税收征收管理   [2019]1500
       院
                    局                                       法》第六十二条        02 号
              国家税务总局拉                                 《中华人民共和     堆国税罚
5             萨市堆龙德庆区   2017.04.25    罚款 1,400 元   国税收征收管理    [2017]278
                  税务局                                     法》第六十二条         号
              国家税务总局拉                                 《中华人民共和 堆国税简罚
6             萨市堆龙德庆区   2017.05.25     罚款 200 元    国税收征收管理    [2017]590
                  税务局                                     法》第六十二条         号
              国家税务总局拉                                 《中华人民共和 堆国税简罚
7             萨市堆龙德庆区   2017.07.17     罚款 500 元    国税收征收管理    [2017]789
                  税务局                                     法》第六十二条         号
              国家税务总局拉                                 《中华人民共和 堆国税简罚
8             萨市堆龙德庆区   2018.01.17     罚款 100 元    国税收征收管理    [2018]149
     西藏分       税务局                                     法》第六十二条         号
     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拉                                 《中华人民共和 堆国税简罚
9             萨市堆龙德庆区   2018.06.05     罚款 200 元    国税收征收管理   [2018]1440
                  税务局                                     法》第六十二条         号
              国家税务总局拉                                 《中华人民共和 堆国税简罚
1
              萨市堆龙德庆区   2018.06.11     罚款 500 元    国税收征收管理   [2018]1470
0
                  税务局                                     法》第六十二条         号
              国家税务总局拉                                 《中华人民共和 拉税北分简
1
              萨市税务局北城   2018.10.17     罚款 500 元    国税收征收管理   罚[2018]49
1
                税务分局                                     法》第六十二条         号
              国家税务总局拉                                 《中华人民共和 拉税北分简
1
              萨市税务局北城   2019.02.21     罚款 300 元    国税收征收管理 罚(2019)
2
                税务分局                                     法》第六十二条       365 号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上述税务相关的行政

    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第 1 项税务处罚系因湖北分公司丢失发票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

    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

                                            3-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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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因此,湖北分公司

本次因丢失发票被处以 1,000 元罚款,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上述第 2、3 项税务处罚系因成都分公司、厦门分公司未按时申报导致。《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

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

此,成都分公司、厦门分公司因未按时申报被分别处以 200 元、1,500 元罚款,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上述第 4 项税务处罚系因粤西分院长期未实际经营,办理注销时被国家税务

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认定存在 2015 年 11 月份未进行纳税申报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对粤西分院作出罚款 3,000

元的处罚。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已出具《涉税征信情况》(江城税

电证信[2019]158 号),载明“因违反税收管理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罚款 3,000

元(税务处罚决定书文号:江城税罚[2019]150002 号)。上述处罚不属于税收方

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处罚外,该单位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存在其

他违反税收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形。”

     上述第 5 至 12 项税务处罚系因西藏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导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

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

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西藏分公司被分别处以 1,400 元、200 元、500 元、100 元、200 元、500 元、500

元、300 元,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税务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3-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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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主营业务是为水务建设工程提供勘测设计规

划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核心业务是面向水利和市政给排水建设工程领域的

勘测设计,提供相应建设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规划咨询、勘察设计、项目运管等

专业技术服务。该等业务的开展不涉及生产活动,不会产生工业废水、废气和固

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开展上述业务无需办理环境保护相

关的资质、证书。

     2、基于在流域水环境治理方面的优势,发行人拓展水环境治理设计运营一

体化的项目运营业务。根据此类业务的相关合同、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上述

业务涉及污水处理环节,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中应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形。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正在办理水环境治理设

计运营一体化的项目运营业务的相关项目所需的排污许可证。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发布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2020 年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

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的现有排污单位,应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申请

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办理完成排污许可证即

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3、2020 年 6 月 4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发行人及子公司水

务科技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间不存在环保处罚记录;发行人

子公司水务岩土自 2017 年 4 月 28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见不存在环保处罚记录。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报告

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

                                   3-3-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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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处罚的情形;发行人的产品符合相关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发行人报告

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 2020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总部建设项目                      25,089            25,089
  2              协同设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4,000             4,000
  3           智慧水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4,000             4,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            12,000
                           合计                             45,089            45,089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获得有权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项目编号
  1                      总部建设项目               深龙华发改备案(2020)0196 号
  2             协同设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深龙华发改备案(2020)0198 号
  3         智慧水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深龙华发改备案(2020)0199 号

      2020 年 6 月 15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出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龙华管理局关于商请出具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环评有

关意见的复函》,确认深水规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需办理环保审批或备案

手续。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有

权部门的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3-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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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一致,该项目不会导致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募投项目已得到了发行人有效的内部批

准,并已按规定履行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不会导致产生同

业竞争的情形。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贯彻“以卓越的技术和服务建
设更美好人居环境”的企业使命,“领先的水务环保工程咨询集团”的企业愿景,
以客户价值提升为导向,秉承“专业、创新、共赢”的价值观和“综合、智慧、
生态水务环保”的发展理念,依托水务环保咨询核心产品优势,在做精做优做大
水务勘察设计、规划咨询主业的同时,全面开拓工程总承包、建管运营、智慧水
务等业务板块,向水务环保工程产业链两端布局,不断提升公司在水务环保工程
规划研究、勘测设计、检测监测、工程管理、运营维护等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
为工程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专业化集成服务,成为系统解决涉水问题的集成服
务商,并成为水利勘测设计行业的领军者和标准制定者。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根据重要性原则及发行人的资产、业务规模,本所律师将重大诉讼、仲裁的

标准确定为涉及金额在 500 万以上或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

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诉讼、仲裁;且本部分所述之诉讼、仲

裁系指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完毕的诉讼、仲裁案件,具体如下:

     1、发行人与武汉立方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3-3-2-9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018 年 12 月 20 日,武汉立方科技有限公司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递交《起诉状》,诉称武汉分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30 日与其签订了《借款

  协议》,后武汉分公司除归还部分款项本金外,其他多项借款及利息均未偿还,

  鉴于武汉分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注销,于是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发行人返

  还借款及本金合计 11,362,786.69 元。

         2019 年 1 月 23 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

  ((2019)鄂 0192 民初 77 号),裁定冻结发行人银行存款 11,362,786.69 元。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经核查,根据《审计报告》,针对该起未决诉讼,公司已计提了 550 万元预

  计负债;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

  算依据)分别为 4,499.19 万元、5,061.71 万元和 7,057.59 万元,即使该起诉讼发

  行人败诉,全额支付原告主张的借款及本金,不会导致发行人不满足发行条件,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

  报告》出具日,除上述案件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

  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凭证等资料并经核查,报告期内,

  除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十六、发行人的税务”部分披露的税务方面的行政处

  罚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如下行政处罚:

被处罚    处罚机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主体       关                                                                书文号
                                1、按该项目采购金额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
                                千分之二罚款(共计    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深圳市                36,120 元);         第(五)项、《深圳经 深 财 书
发行人    财政委   2014.11.14   2、三年内禁止参与深   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2014]213
          员会                  圳市政府采购活动;    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号
                                3、将公司计入供应商   第(二)项、第七十九
                                诚信档案。            条第(四)项


                                         3-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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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    处罚机                                                          处罚决定
                    处罚时间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主体          关                                                          书文号
          深圳市                                  《深圳市城市道路管      深交罚决
          交通运                                  理办法》(深圳市人民 第
发行人              2018.09.27   罚款 2,000 元
          输委员                                  政府令第 129 号)第四   Z0101415
          会                                      十三条第六项            号

         1、深圳市财政局处罚事项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现已更名为“深圳市财政局”)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出

  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14]213 号),认定发行人

  于 2014 年 9 月 2 日在参加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深圳市雨洪调蓄前期项

  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第五十七条第(五)项、《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第

  (二)项、第七十九条第(四)项,对发行人作出如下处罚:(1)按该项目采

  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罚款(共计 36,120 元);(2)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

  购活动;(3)将发行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有串通投标行为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

  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

  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行人未被取消政府采购资格,未被吊

  销营业执照,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 年 4 月 28 日,深圳市财政局出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说明水规院 2014

  年曾受行政处罚情况的复函》(深财购函[2020]725 号),函复如下“我局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对你公司作出《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

  [2014]213 号),该项目涉及采购金额为 180.6 万元,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

  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一般情形,不属于第七十七条情节

  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你公司已按照处罚决定按时足额缴纳罚款,

  处罚期内遵守处罚决定。自 2017 年 11 月 14 日至今未被列入我局供应商诚信档

  案,不存在除上述处罚外的其他被我局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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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该项处罚,发行人已足额缴纳罚款,并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未对发行人的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经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行人受到的上述

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2、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处罚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交

罚决字第:Z0101415 号),认定发行人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在勘察外业时存在

破坏道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

令第 129 号)第四十三条第六项,对发行人作出罚款 2,000 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坏道路附属设施的,由道

路主管部门处 2,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上述处罚金额为 2,000 元,为处

罚金额下限,且公司已及时足额缴纳罚款,该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

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后果。

     针对该项处罚,发行人已足额缴纳罚款,并加强对城市道路管理相关法律法

规的学习。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未对发行

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经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行人受到的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上述处

罚外,不存在其他因违法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及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存在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发行人董事长及总经理的

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述主体不存在尚

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3-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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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发行人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发行人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类别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员工总数                                   1,226                1,095              951
                   缴纳人数                             1,150                 966               838
 社会保险
                   缴纳占比                        93.80%                88.22%              88.12%
                   缴纳人数                             1,075                 875               801
住房公积金
                   缴纳占比                        87.68%                79.91%              84.23%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总数 1,226 人,已缴纳社会保险员工
1,150 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 93.80%,未缴纳人数中 56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3
人新入职正在办理缴纳手续,17 人在其他单位缴纳;已缴纳公积金员工 1,075
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 87.68%,未缴纳人数中 56 人为退休返聘,4 人正在办理
转移手续,10 人在其他单位缴纳,44 人自愿放弃,37 人未缴纳。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
劳动法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过处罚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鉴于,未缴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较小,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因此受到社会保
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处罚,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未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
碍。


       (二)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

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报告期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类型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18.01.12           事业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                         --               政府机构
2019 年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               政府机构
                               深圳市水务局                         --               政府机构


                                              3-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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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           政府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           政府机构
              贺州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6.10.26       事业单位
2018 年           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07.09.30       事业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           政府机构
                            深圳市水务局                       --           政府机构
                            深圳市水务局                       --           政府机构
                  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07.09.30       事业单位
2017 年                  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                    --           政府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           政府机构
               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有限公司              2016.10.20     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查表,发行人出具的说

明,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的公开信息,并经访谈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发行

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均正常经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名客户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

前关联方、前股东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

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报告期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类型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989.11.28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杭州求是膜技术有限公司             2003.11.15
                                                                   控股的法人独资)
2019 年   深圳市鸿鑫颖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015.05.14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江苏佳佩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08.07.09
                                                                         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深圳市创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0.05.17
                                                                         控股)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989.11.28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2018 年        杭州求是膜技术有限公司             1989.11.28
                                                                   控股的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江西瑞钛管道有限公司              2014.07.31
                                                                         控股)


                                           3-3-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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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爵勘测绘有限公司         2016.03.02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深圳市人和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2018.03.07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南方水务(湖南)市政工程有限公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
                                               1995.09.18
                        司                                      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江苏天鑫中冶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006.10.19
                                                                      控股)
2017 年      长沙市桑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5.01.21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深圳市云飞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016.02.01
                                                                      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深圳市倾城勘测有限公司          2016.08.16
                                                                      控股)
     根据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查表,发行人出具的说

明,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的公开信息,并经访谈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名供应商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等可能导致利益

倾斜的情形。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已审阅了《招股说明书》的全文,并着重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

中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阅,

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

的法律风险。

     二十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发行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本《律师工作报

告》的内容已经本所律师审阅,引用的内容适当;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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