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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规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9-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深水规院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恒栋                   联系电话:021-22167164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伟驰                   联系电话:020-3803623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是
(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 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 次(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上市,
                                  2021 年 8 月 23 日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暂未查询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不适用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在下半年度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不适用
报送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在下半年度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2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         是                  不适用
持意向的承诺
3.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               是            不适用
司股价的承诺
4.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               是            不适用
诺
5. 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            不适用
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6.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是            不适用
业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的承诺
7.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 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9.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0.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1.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 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是            不适用
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
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不适用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许恒栋                 蒋伟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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