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7,647户,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37,71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64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原定 上市流通日 2022 年 2 月 4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2 年 2 月 7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0万股,并于2021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99,000,000股,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13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162,290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1.335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3,837,710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为78.664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537,71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64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 日 起 6 个 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7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1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深圳市水 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 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 供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7日(星期一)。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37,71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649%。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7,647户。 4.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剩余限售股份数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537,710 1.1649% 1,537,710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不含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 五、股权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增加(股) 减少(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 限 售条 件流 通 股/ 103,837,710 78.6649% - 1,537,710 102,300,000 77.5000% 非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99,000,000 75.0000% - - 99,000,000 75.0000% 首发后限售股 1,537,710 1.1649% - 1,537,710 0 0.0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 3,300,000 2.5000% - - 3,300,000 2.5000%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162,290 21.3351% 1,537,710 - 29,700,000 22.5000% 三、总股本 132,000,000 100.0000% - - 132,000,000 100.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 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 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 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3 5.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