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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规院: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曦林2022-04-13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2021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水务
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
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均认真出席会议并进行了表
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1 次由于工作出差原因均请假。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公司有
关事项进行了独立的专业判断,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共计 5 次,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及会议                    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1                                                                 同意
       董事会第十七次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会议
                          1、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10 月 18
                          2、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日召开的第一届
 2                        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十八次
                          3、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会议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1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     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3                                                               同意
       董事会第十九次     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成员,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
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关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
出意见及建议,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成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水务规
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会
议。报告期内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发展、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沟通和指导,审
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议了财务报告,与公司外
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成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
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及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架构等,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
提出意见及建议,切实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
实地考察。同时,我们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公司上市
进程,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并
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


                                     2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
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在
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为独立董事
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五、保护社会公众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1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
专业水平,提高议事能力,切实加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能力。
    2021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汇报!




                                                报告人:
                                                            傅曦林
                                                日期: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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