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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规院: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 2022-012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137,887.69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99,734,811.14 元。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同时
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 13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2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42,504,000.00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将增至 171,6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
经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
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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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后提出的,
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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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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