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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水规院: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3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强化执行,积极推进
各项业务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为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
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3,482.22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增长 8.25%;实
现利润总额为 11,855.62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增长 12.65%;实现净利润 10,613.79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增长 13.56%。


       二、取得上市重大成果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积极推进 IPO 上市工作,领导并督促公司
管理层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上市相关法律法规,
落实上市审核过程中的监管要求,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1 年 1 月 11 日,
公司上市工作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
要求;4 月 23 日,上市工作进入证监会注册环节;6 月 8 日,公司取得证监会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批复;8 月 4 日,公司顺利举行上市敲钟仪式,发行 3300
万股,成为创业板第 1000 家上市公司和首家水利勘测设计企业。


       三、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董事会工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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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2019 年度、
 1
       第十四次会议      11 日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
                                     4、《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5、《关于延长<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第十五次会议      10 日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议案>中有效期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
                                     《深水规院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
       第十六次会议      22 日
                                     案》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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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次会议      23 日       要的议案》
                                     1、《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2、《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深圳
                                     市宝安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
                                     增资项目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0     3、《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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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次会议    月 18 日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0     案》
 6
       第十九次会议    月 28 日      3、《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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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各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
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对公司财务报告、
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序号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1     审计委员会第
                         23 日     摘要的议案》
         二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2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7 日    议案》
         三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度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结合自
身专业特长在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建议,为完善公司监
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1 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
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披露定期报告 2 份,临时公告 72 份,确保投
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监管机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妥善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
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
生利用内幕信息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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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的沟通与交流,董事会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
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 126 次,
积极参加 2021 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
上集体接待日活动,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董事会,
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2022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公司
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进一步优化细化公司战略目标,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
控制体系,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
力、风险与内部控制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
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相关权限,认真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自觉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督促管理层积极推动各项
工作的开展,领导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行相关工作职责,进一步发挥董事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驱动作用。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统筹规划第二届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促
进的机制,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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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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