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2022-04-13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2)0610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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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汇总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 1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2)0610024 号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水规院”)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
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深水规院管理层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
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深水规院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
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水规院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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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核报告仅供深水规院 2021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晓红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灵玲
中国武汉 2022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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